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文化的载体之一,家庭教育对社会文明的传承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我省历来重视家庭教育工作,是教育部全国两个省级家庭教育实验区之一。2016年,我省印发《山东省家庭教育实验区实验方案》,着力健全完善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区参与、学校主导、家庭主体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编制了《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课程指南》,设立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家长学校(课堂)23989个,覆盖率达90.78%。依托省教科院、省教育学会和有关高校,成立了省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学校家委会设置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为了加强乡村学校家庭家校共育工作,我们于2018年启动实施乡村学校家庭教育万名种子教师培育计划,为每一所乡村学校(幼儿园)培训一名家庭教育骨干教师。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三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抓好落实。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高效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我们正在牵头拟定进一步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工作意见,拟以全国妇联、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要求,着力发挥教育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和学校主导作用,积极会同省妇联、关工委、团委、民政等有关部门,推动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规划,完善推进机制、强化推动措施,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家庭主体的组织推进机制。
二、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加大传播力度。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施传统文化教育工程,将家风教育列入中小学生教育重要内容。着力加强家长教育引导,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将家长学校建设纳入整体规划,以《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课程指南》为依据,定期为家长提供线下家庭教育服务和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加大研究推广力度,创新家长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挖掘社会资源,会同各有关部门,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公益讲堂、参与体验等活动,注重加强以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的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多元社会主体有序参与家校协同育人服务,加大家庭教育传播力度,提升家长教育实效性。
三、以乡村学校家庭教育种子教师培育为抓手,着力加强乡村家庭教育工作。将乡村学校家庭教育纳入乡村教育振兴计划,深化推进实施乡村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种子教师万名培育计划,发挥种子教师作用,指导其所在学校(幼儿园)组织、实施家校共育工作,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家长学校,组织开展家校合作育人系列活动,提升乡村学校家校协同育人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