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抓住制度建设、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逐步建立完善了全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大多数中小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并基本建立了以校长领导、专职教师为核心、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鼓励各地先行先试,通过示范创建、典型引领,带动整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提升。2015年以来,全省共创建国家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学校15所,命名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学校148所。
同时,我们结合我省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坚持中小学全员育人,引导各中小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强化活动体验,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学区制建设,让优质教育资源进行共享和交流,推进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交流和互动。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凝聚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合力。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育系统开展“教育理念大讨论”活动,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破除应试教育观念和唯成绩、唯升学的教育政绩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儿童、青少年成长规律,关注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别是心理健康,强化教育引导,发展素质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依托省教科院及高校研究团队力量,围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研究指导,提出对策和建议。广泛联合卫生健康、团委、妇联、民政等部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构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社会关心关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全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工作底数,按照教育部、省定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各地通过补充聘任、培养交流、聘任志愿者及校际共建等方式培养补充高素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认真落实心理健康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有关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心理健康教师工作积极性。强化在职教师培训,在省、市、县各级教师培训项目规划中,加强心理健康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心理健康教师业务能力。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技能培训,提高全体教师育人能力水平。
三、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强化条件保障。督促指导各地各中小学校切实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投入保障和硬件建设,强化经费投入保障,逐步配齐配全心理健康教育功能室及有关设施设备,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强化活动建设。按照标准要求,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开展课程教学,指导各级教研部门、各中小学校针对中小学生成长环境变化、心理健康成长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开发特色课程、校本课程,加强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实用性。注重活动体验,指导各地各中小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体验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参与的兴趣和积极性。
四、加强家校协同共育。加强家长教育引导,在中小学校广泛建设家长学校,对家长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定期为家长提供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广大家长开展教育理念大讨论活动,围绕“如何做一个好家长”“我希望孩子成什么样的材”进行学习交流,引导家长多关心关注中小学生道德发展和心理健康,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