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四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285万元
2019年省财政共安排第四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经费共需285万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建行杯”第四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8〕10号)等文件。第四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标准如下:省赛金奖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共30项,计150万元。省赛高校优秀组织奖:每项奖励5万元,共10项,计50万元。全国金奖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共5项,计50万元。全国银奖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共7项,计35万元。省赛银奖、铜奖和全国铜奖不再奖励。共计285万元。(见附件1)
二、第五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奖励经费399.4万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教科发〔2015〕2号),对于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学生奖励1万元/件、指导教师奖励5000元/件;获得二等奖的作品,学生奖励8000元/件、指导教师奖励4000元/件;获得三等奖的作品,学生奖励5000元/件、指导教师奖励3000元/件。共计349.4万元。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校,奖励5万元/所,主要用于支持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研发科技创新作品,共计50万元。共分配399.4万元。(见附件1)
三、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奖励经费158.5万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教学发[2015]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六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决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六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25号)等文件。第六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奖励如下:一等奖获奖学生(108人)每人奖励5000元,优秀辅导教师(109人)每人奖励5000元,共计108.5万元。优秀组织奖12个单位(其中,10所高校),每个单位(学校)奖励经费5万元,共计50万元。奖励分配总额为158.5万元。请各单位严格资金管理,及时将奖励资金落实到获奖者和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见附件1)
四、2019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经费2298万元
根据省教育厅、经信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教职字〔2011〕6号)规定,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奖励,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奖励,对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校给予每个项目5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校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奖励。2018年,我省各代表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共获得114个一等奖,依据鲁教职字〔2011〕6号文件奖励标准,应支付奖励经费1140万元(10万×114个);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共产生193个一等奖,依据鲁教职字〔2011〕6号文件奖励标准,应支付奖励经费1158万元(6万×193个)。共计2298万元。(见附件1)
五、2019年校园足球发展资金3000万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鲁教体发〔2015〕2号);《山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山东省校园足球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依据各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规模、县(区、市)数量以及各校园足球训练营承担的训练、培训任务等因素,给予补助。主要用于:一是组织市域内学生进行足球理论和足球文化学习,根据不同年龄、性别分队进行训练、技战术演练及比赛;二是组织市域内足球教师、教练员进行业务培训、研讨以及观摩教学等;三是通过综合评价、竞赛等方式,选拔优秀学员参加全省、全国校园足球比赛;四是开展省级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培训和省级校园足球夏令营及竞赛活动;五是做好全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备战工作;六是举办全省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中学组)等。重点保障参加活动的学生、教师和专业技术团队的食宿、培训及办公费用。(见附件2)
六、山东省2019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000万元
2019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金共安排1000万元经费支持,现提出如下分配方案。按照《山东省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2号)和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40个重点项目和200个一般项目进行经费支持。按照重点项目(40项)10万元,一般项目(200项)3万元标准进行经费支持。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项目经费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见附件2)
七、2019年内地新疆、西藏、青海海北州高中班学生生活补助经费2640万元
根据《关于贯彻国发〔2015〕4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内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6〕6号)要求,我省2019年内地民族班学生生活补助费继续按照每生每年15000元执行,由省、市各承担50%。具体安排如下:内地新疆高中班(不含青岛)共有在校生2694人;内地西藏高中班共有在校生349人;对口支援青海海北州高中班共有在校生477人;共计3520人。2019年省财政内地新疆、西藏、青海海北州高中班学生生活补助经费2640万元,专项用于学生学习生活费用补助。(见附件2)
八、2019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00万元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等文件要求,2019年我省继续实施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拟安排1000名教师到55个受援县支教,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标准,共需资金2000万元整。现将2019年度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经费分配(见附件2)。
九、2019年度师范生实习支教经费2240万元
按照《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要求,省教育厅每年春、秋学季分别选派7000名师范生,到财政困难县进行不少于4个月的实习支教,由省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根据有财政困难县的13个市申报需求,在各市教育局与师范生培养高校对接基础上,2019年省财政安排14000人的实习支教经费2240万元,(见附件2)。
十、2019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1000万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1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 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18〕20 号)精神,对500项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给予经费支持。重点资助项目(共100项,含5项厅委托项目)每项4万元,一般资助项目(共400项)每项1.5万元。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进行管理,主要用于项目的开题、调研、研究、专家评审、图书资料购置及结题等工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主要是为全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是具有溢出效应的项目。因此,参照以往做法,继续对青岛市的立项项目同样进行经费支持。(见附件2)
十一、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支持计划20000万元
2019年,省财政共安排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专项资金2亿元,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鲁教职字〔2017〕6号)精神,对11所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和57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不含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的3个专业群)给予经费支持。用于支持学校提升学校整体水平和打造专业特色
一是,对2019年立项的第二批11所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每所学校支持经费2000万元,本次每所学校先行拨付1000万元,共计1.1亿元,不足部分统筹央财资金解决。
二是对2019年立项的57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每个专业群支持经费500万元,本次先行拨付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滨州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威海职业学院等6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立项的18个专业群,共计9000万元,其他39个专业群经费统筹央财资金解决。(见附件3)
十二、2019年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项目经费1000万元
2019年我省省级财政共安排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资金1000万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22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鲁教职字〔2017〕6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9〕10号)。2019年共确定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40个,每个项目25万元。专项用于奖励带学徒师傅及补偿承担学徒培养的企业水电、耗材支出等。(见附件3)
十三、2019年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经费10000万元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字〔2015〕50号)精神, 2019年“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专项经费10000万元,拟定3040万元用于第二批32所项目学校(不含青岛4所学校),6960万元用于第三批36所项目学校(不含青岛6所学校)。第二批立项评审得分位列前8名项目学校80万元/所,其他24所项目学校100万元/所;第三批立项评审得分位列前12名项目学校200万元/所,其他24所项目学校190万元/所。(见附件3)
十四、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000万元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印发《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39号),我省推荐的2204个项目全部获批立项。2019年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按照普惠支持和重点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项目2018年度确定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进行支持。一是普惠支持。所有立项项目按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参照立项时专家评审成绩,分两档进行支持。第一档每个项目支持0.5万元,共904个项目(三个类别分别为752个、117个、35个);第二档每个项目支持0.4万元,共1300个项目(三个类别分别为1084个、169个、47个);二是重点奖励。对经高校申报、专家评审,推荐参加2018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展示的14个项目,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项目顺利开展,为工作调研、购买实验材料、仪器设备等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见附件4)
十五、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专项经费6000万元
2019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用于支持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鲁教民字〔2019〕1号),共有26所民办高校(本科院校15所,专科院校11所,不含独立学院)的51个项目参评。其中,办学条件建设类项目20个,主要集中在实验实训室建设方面;教师专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类项目20个,主要集中在智慧校园建设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方面;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类项目11个,主要集中在医养健康、信息技术、精品旅游、文化创意等方面。经评审,每类项目前 10 名予以立项。9 所本科院校的 16 个项目和 9 所专科院校的 14 个项目,共30 个项目拟予以立项,每个立项项目扶持200万元。鉴于近来山东协和学院等民办高校在招生管理、教师管理等方面存在违规办学行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取消山东协和学院、烟台南山学院、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三所院校的立项资格。由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德州科技职业学院、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进行递补。获得立项的民办高校依据《山东省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定的建设任务书进行项目建设和支出。(见附件4)
附件:
1: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资金(4项大赛奖励)支出预算指标分配表.xls.
2: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资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内地高中班、校园足球发展、学生运动会备战训练比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支出预算指标分配表.xls.
3:2019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xls.
4: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资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支出预算指标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