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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积极探索实施干部实绩纪实评价
发布日期: 2019- 04- 16 14: 01 浏览次数: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内涵发展,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因素。临沂大学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干部管理考核体制改革,自2019年起实施了干部实绩纪实评价制度,聚焦实践实干实效,精准知事识人,进一步树立了为发展配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营造了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在纪实范围上实现了全覆盖。为了真正树立起重基层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干部实绩评价在纪实范围上,将机关和教辅单位的处科级干部,以及实行取消行政级别试点改革的教学科研单位的中层正副职和管理7、8级岗位人员,全部纳入了实绩纪实评价的范围。无论是在管理机关还是教学科研一线,无论是处长、院长还是教学秘书、辅导员,只要做出了实绩,就给予纪实,进一步淡化了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以实绩论英雄,实现了全校管理工作实绩一个平台展示、一把尺子量到底。

在纪实内容上突出了“急难险重”。“急难险重”工作最能体现干部担当。《临沂大学干部实绩纪实评价办法》明确:“干部在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急难复杂工作中勇于担当、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做出工作实绩的,应当进行纪实”。干部实绩纪实评价在内容上,突出了党的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内涵建设主要方面的重要进展和重大成效,以及在学校重大专项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中的突出表现,激励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勇挑重担、积极作为,从大事上看德识才,有效提高了优秀干部的辨识度。同时,干部实绩纪实评价与干部的年度考核情况相互印证、相互补充,进一步健全了干部日常考核体系、提高了知事识人精确度。

在纪实方式上凸显了客观公正。客观公正考核评价是干部实绩纪实的关键。在纪实的方式上,临沂大学干部实绩纪实评价办法规定,既要记录干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具体实绩,也要记录干部个人工作的贡献占比,让“吃苦的吃香”、“实干的实惠”,不让老实人吃亏。所有上报的干部工作实绩,均需要上报的单位集体研究,把事落到具体的人身上,分清楚是谁干的、干了多少,弄明白是怎么干的、还有什么问题,以事见人,用事看人,让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对于学校党委行政确定的综合性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不仅要给本单位的干部纪实,也要给参与单位的干部纪实,把纪实评价变成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

在纪实程序上强化了把关运用。干部实绩纪实评价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组织部门牵头实施。对各单位拟报备的干部工作实绩,组织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把关,确保纪实内容与一般性、日常性工作区分开来,做到突出重点、强化导向、有理有据,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干部实绩。所有干部实绩最终上报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归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干部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把干部实绩纪实评价的结果运用落到实处。同时,学校党委还加大了对干部实绩纪实评价的督导和调度,对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进一步树立了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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