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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25 11:36 浏览次数:

各市教育局,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要求,我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教育局和各省属本科高校2018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被评估单位认真对待本次评估结果,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获得良好和合格等次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狠抓整改,尽快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3月23日


2018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


山东省教育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山东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办字〔2018〕3号)中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各市教育局和各省属本科高校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了评估。本次评估完全由第三方机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完成。


一、评估过程

2018年11月21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第三方评估的通知》(鲁教办函〔2018〕11号),明确了评估方式和评估指标,同时请被评估单位自愿报送辅助评估材料,到通知要求报送辅助评估材料的截止期限(2019年1月10日),57家被评估单位中共有43家单位报送了辅助评估材料。

第三方机构安排了10名工作人员,分为两组,每组5人,同时将被评估单位也分为数量大致相等的两组。评估工作自2019年1月15日起,共历时60余天,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每组工作人员负责对一组被评估单位进行评估。评估的方式是逐条按照评估指标,在被评估单位的网站上检索信息,同时记录得分、扣分及原因,在信息检索和打分过程中,充分参考了各单位报送的辅助评估材料,对未报送辅助评估材料的单位,则完全以第三方机构的检索结果为准。

第二阶段,两组工作人员交叉互换,对各被评估单位进行第二次评估,评估方式同上。

第三阶段,对每个被评估单位两次评估的得分进行比对,得分差距较大的,安排专人参考两次评估中记录的得分扣分原因,通过再次到被评估单位的网站进行信息检索和查阅其报送的辅助评估材料等方式进行回查,确定最终得分。


二、总体情况

2018年,我省各市教育局、各省属本科高校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部署的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不断深化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在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省教育领域透明度不断提高。


三、对各市教育局的评估情况

在此次被评估的16市教育局中,济南等7市教育局被评为优秀等次,济宁等7市教育局被评为良好等次,聊城等2市教育局被评为合格等次(详见附件1)。

(一)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大部分单位政务公开(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设置完善,领导小组职责和成员科(处)室、单位分工明确,同时制定有科学合理的政务公开(或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涵盖了工作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新闻发布、会议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激励约束机制等多个方面。

个别市教育局政务公开的领导机构设置不明晰,领导小组职责和成员科(处)室、单位分工不明确,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

(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方面。绝大部分市教育局均在其门户网站发布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编制详细、分类合理,内容更新较及时、完善。

个别市教育局未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部分市教育局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粒度过粗、分类不够合理。

(三)重点工作公开方面。各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的内容基本涵盖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教育经费、教育收费、学生资助和民办教育监管等内容。能够比较完善的汇总展示本市所有县(市、区)网站开设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专栏,并主动公开本市2018年度教育各专项经费分配方案与各类教育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各类教育学生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等。对于本市民办教育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名单,也及时进行了公开。

部分市教育局未公开学生资助信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小学与初中对口情况、招生结果等。

(四)网上咨询和政务服务热线事项办理方面。各市教育局大多能按时完成省教育厅转办的相关事项,仅有极个别超期办理现象。


四、对各省属本科高校的评估情况

在此次被评估的41所高校中,山东科技大学等17所高校被评为优秀等次,山东艺术学院等18所高校被评为良好等次,山东管理学院等6所高校被评为合格等次(详见附件2)。

(一)制度机制建设方面。绝大多数高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设置完善,领导小组职责和成员处室、院系分工明确,同时制定有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制度,涵盖工作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新闻发布、会议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激励约束机制等。

个别高校信息公开领导机构设置不明晰,未明确领导小组职责与成员处室、院系分工。

(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方面。所有省属本科高校均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编制详细、分类合理。

(三)重点工作公开方面。大部分双一流学科立项学校都公开了《建设目标责任书》与《2018年度自评报告》,公开材料比较客观、详细的反映了任务完成情况。所有被评估高校都公开了《2017-2018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6-2017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2016-2017学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四个年度报告,且编制质量良好。各高校对财务信息、收费信息和招生信息等均在门户网站上做了公开。

少数双一流学科立项学校未公开《建设目标责任书》或《2018年度自评报告》;个别高校未公开收费信息;部分高校未公开招生投诉(监督)电话,未公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未公开部分特殊类型校考考生录取资格名单等。

(四)网上咨询和政务服务热线事项办理方面。所有高校都能按时完成省教育厅转办的相关事项


附件:1. 各市教育局评估结果

2.各省属本科高校评估结果


附件1 各市教育局评估结果


优秀等次:

济南市教育局    枣庄市教育局    东营市教育局

烟台市教育局    泰安市教育局    青岛市教育局

淄博市教育局


良好等次:

济宁市教育局    德州市教育局    滨州市教育局

日照市教育局    潍坊市教育局    临沂市教育局

威海市教育局


合格等次:

聊城市教育局    菏泽市教育局


附件2各省属本科高校评估结果


优秀等次:

山东科技大学     滨州医学院        济宁学院

山东理工大学     潍坊医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潍坊学院          泰山学院

齐鲁工业大学     济宁医学院        山东交通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     临沂大学          济南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良好等次:

山东艺术学院    烟台大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菏泽学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德州学院        滨州学院         山东工商学院

山东体育学院    齐鲁师范学院     山东农业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鲁东大学         枣庄学院


合格等次:

山东管理学院      泰山医学院     山东女子学院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青岛大学       聊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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