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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1-07 17:15 浏览次数:

为加强和改进我省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范围

(一)同步练习类。主要为与教科书配套的学生同步练习册,学科包括:小学(不含一、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8个学科,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

(二)学习辅助类。主要为辅助学习的工具用书,包括:初中道德与法治学习实践手册,初中历史图册,初中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探究报告册,高中历史、地理填充图册,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报告册。

(三)复习辅导类。主要为毕业年级学生用于知识巩固和考试辅导的总复习材料,学科包括: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

二、送评要求

(一)资质条件。

1.送评单位应当具有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且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2.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等作品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3.图册及填充图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送审,并取得相应审图号。

(二)内容结构。

1.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系统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系统性。

2.小学、初中同步练习册内容基础巩固类占比应在70%左右,拓展提高类占比在30%左右;高中同步练习册内容基础巩固类占在60%左右,拓展提高类占比在30%左右,挑战创新类占比在10%左右。

3.鼓励编写、开发具有创新意义和导向作用的教辅材料,鼓励增加讨论式、开放性、综合性、探究性、体验性内容。

4.所有教辅材料文字和语法规范、准确、简练,名称、名词、术语、计量单位采取国际或国家统一规定。外国人名、地名采用通用译名。引文、摘录准确,照片、地图、插图和图表与内容紧密配合,位置适当。

(三)编写人员。

1.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

2.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教研机构等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或参与编写教辅材料。

3.组织、参与编写教辅材料的人员不得入选省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各市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省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各市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成员不得组织、参与编写教辅材料。

(四)送评数量。

送评单位在上述教辅种类中,每个种类每个学科每个版本只能送评1套。

同步练习类、学习辅助类、复习辅导类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教辅材料送评数量达不到3种的不予评议。

(五)印张数量。

1.同步练习类:小学、初中和高中同步练习册印张均不超过所配套的教科书印张数。

2.学习辅导类:初中地理填充图册不超过2.5个印张,初中历史图册和填充图册不超过2个印张,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探究报告册不超过2个印张,高中地理、历史填充图册不超过3个印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探究报告册不超过3个印张,初中道德与法治学习实践手册不多于教材印张数。

3.复习辅导类:初中总复习手册不超过15个印张,高中总复习手册不超过20个印张。

三、册次和纸张规格

(一)所有类别教辅材料纸张参照《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要求》和《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两项国家标准,使用大16开本(890mm*1240mm尺寸),答题空间及答案计入印张数量。同步练习类、考试辅导类正文使用60克胶版纸单色(正反两色)印刷。学习辅助类正文使用60克胶版纸单色(正反两色)印刷,图册正文可使用80克胶版纸双色(正反四色)。正文用字字号不小于5号字,字体以书宋体为主。

(二)同步练习类、学习辅导类册次数量与教科书保持一致,复习辅导类按全一册编写。

四、材料报送

教辅材料送评时,应同时提供目录清单(格式见附件1)和下列材料: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证明(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

(二)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同步练习册的,送评单位需提供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原件。

(三)送评教辅材料政治性审查专家意见书,3名以上专家签字(注明专家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原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教辅材料送审报告,内容包括教辅材料名称、适用范围,编写的目的和指导思想,教辅材料体系结构、特色等,一式8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参与编写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同时提供主要编写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简历、职务职称、教科书教辅材料编写方面的相关经历及研究成果等)。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教辅材料样书。送评样书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封面、扉页、内文底色均为白色,不得出现教辅材料署名、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等有关信息。封面用三号黑体字标明品种、学科、学段、使用年级、适用学制、册次、印张数、配套教科书版本(仅同步练习类需要提供配套教科书版本)等。送评样书一式8份。

以上所有材料均不退回,要按照种类、学段、学科分类包装,在外包装注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名称。同时提供PDF扫描版本(光盘,1份)。

五、材料受理

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至28日,各送评单位要于2020年2月28日11:00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综合事务区B07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81916516、68966282、82083161。


附件:

1.目录清单.doc

2.参与编写人员情况表.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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