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19-01288 | 发布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
2019年,省财政安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建设计划经费4.8亿元,现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建设计划经费主要用于博士硕士立项单位和学位授权点建设。经学校申请、专家评议、厅党组会审议,遴选确定16所立项单位予以支持,具体分配如下:
一、博士硕士立项单位建设经费(4.43亿)
博士立项单位建设资助3所高校:青岛农业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艺术学院,每校资助经费1亿元,计3亿元。
硕士立项单位建设资助4所高校:济宁医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山东政法学院、滨州学院。其中,滨州学院资助经费3800万,其他3所高校每所学校3500万,计1.43亿元。
以上经费合计4.43亿元,主要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开展学术交流等,帮助学校补齐生均经费收入、师均科研经费等方面的短板,确保在2019年底达到新增硕士单位条件。
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经费(3700万)
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支持5所高校:烟台大学、潍坊医学院、聊城大学、鲁东大学、滨州医学院,每所资助经费500万元,计2500万元。
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支持4所高校:潍坊学院、枣庄学院、泰山学院、德州学院,每所高校资助经费300万,计1200万元。
以上经费合计37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拟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全面加强建设,尽早达到国家申请基本条件,同时充分调动学校积极性主动性,为下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