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25号令)等有关规定,山东协和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举办者提出,拟将学院举办者由“盛振文”变更为“山东协和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经审核,教育部拟同意学院变更举办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存在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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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