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19-00785 | 发布日期: | 2019-01-07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19-12-03 |
鲁教厅办发〔2019〕4号
厅(委)机关各处室: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机关服务制度》《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机关服务目标和公开服务承诺》已经厅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标准为:依法、高效、贴心、便民。具体内容如下:
一、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公权力。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业务精通,向群众提供文明、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三、及时认真接听电话,规范使用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展现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和精神面貌。
四、热心接待群众、细心听取诉求、耐心解答提问、诚心提供帮助、真心解决问题。
五、不高声粗语、不盛气凌人、不打官腔官调、不应付办事同志、不回避基层群众。
六、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人应及时答复和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负责把办事同志引见到责任处室或联系到责任人。
七、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承办人应依法依规依程序对需提供材料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腿。
八、实行限时办结制。群众办理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时办理事项立即办理,不得推诿扯皮或故意拖延。
九、维护群众利益,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机关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机关形象,推进机关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优质服务工作规范。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的基本内容。首问负责制,是指机关在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和公务处理过程中,首先接到来访、咨询或接待办事的机关服务工作人员,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一方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首问负责制的执行要求。
1.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投诉和业务办理等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先受到询问的工作人员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
2.首问负责部门或工作人员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向对方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同时通过转告有关的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将来人带到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和窗口办理。
3.答复来人来电提出的问题时,既要准确地掌握政策,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不清楚、掌握不确切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给予对方准确的解答。对于确实解决不了、解释不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问题,应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
4.答复、介绍和指引时,首问负责的同志态度要热情、用语要文明,要杜绝服务忌语,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努力树立机关和窗口单位高效、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二、实行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承诺制的基本内容。服务承诺制,是指机关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二)服务承诺制的执行要求。
1.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强制项目、信息公开服务事项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2.要提高工作透明度,将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公开,发布公告或者在互联网上公布。
3.应当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尽量缩短办理时间。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的基本内容。一次性告知,是指机关各处室,对服务对象前来咨询或办理业务,接待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的工作制度。
(二)一次性告知制的执行要求。
1.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要审核其有关材料,对可以即时办理的事项应即时办结;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项目,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交后,经办人员应按程序予以办理;由于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也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
2.对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3.经办人员在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时,服务对象需要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及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作出详细说明。服务对象不需要书面告知的,经办人可口头告知。
4.服务对象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也应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材料、程序和受理时限,并做好一次性告知的记录。
四、实行AB岗工作制
(一)AB岗工作制的基本内容。A、B角工作制,又称无缺位工作制度,就是当A角因故不在位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并行使与A角同等职权的B角负责受理各项业务。
(二)AB岗工作制的执行要求。
1.机关各处室的每个职位、每项业务工作都要确定A、B两个责任人,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确保每个职位的每项业务做到无缺位服务。
2.凡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以内,必须做到全日对外办公,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空岗、缺位,延误工作的正常办理。
3.A、B岗责任人确定后,要保持相对固定。因人员变动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及时予以更正和公示。A、B岗两个责任人除机关集体组织的学习、会议以及其他活动外,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同时外出,不得同时请假、出差。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机关服务目标和公开服务承诺
服务目标
服务受理零推诿
服务方式零距离
服务质量零差错
服务结果零投诉
公开服务承诺
一次办好、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