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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厅长办公会研究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46号文件情况
发布日期: 2019-01-24 14:29 浏览次数:

 3月12日上午,左敏厅长在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8年第4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46号文件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起草情况。

会议听取了综改处关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46号文件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落实中办发〔2017〕46号文件精神,起草好我省实施意见,对于深化我省教育综合改革,顺利实现全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再修改、再完善。一是逐条对标中央意见,确保政策要点无遗漏。在此基础上,要将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最新出台的改革意见纳入其中,同时进一步梳理我省已经出台的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举措,还未真正落地的任务也要一并列入。二是突出创新点,实化措施,提高文件含金量。要按照省委提出的“结合省情创新性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要求,理清目前我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增加“核定幼儿园编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县域内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等正在推进和打算推进的改革内容,并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在体现我省“怎么做”上再下功夫。三是综改处牵头,集中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成立起草专班,尽快完成文件修改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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