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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院产教融合打造全链条体系 校企合作构建育人共同体
发布日期: 2018-07-24 00:00 浏览次数: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中指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201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指出,“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2016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3号)指出,“支持建立校企、校地、校校、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鼓励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开发开设课程。”这些都为职业院校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为适应社会和企业需求,借力企业优势,发展壮大学校薄弱专业和新建专业,自2015年开始,我校瞄准航空服务、互联网、养老服务、电梯维保等新兴产业,相继与中航东星(北京)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优护万家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无限三维打印技术产业研究院、山东博尔特电梯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接洽,在校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建成“航空乘务学院”“互联网学院”“老龄产业学院”“3D打印学院”“电梯工程学院”等多个二级学院,在招生计划配给、师资配备、学生管理、利益保障等方面做出了初步探索。今年4月11日,教育部官网以《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经验》为题报道了我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有关情况,对我校的做法予以肯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共建共治,创新办学体制机制

  学校以创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为契机,围绕京津冀协同示范区建设和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紧扣我省十强产业集群发展,遴选企业联合申报校企合作专业,获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共同批复。获得批复后,学校以此为依据,进一步扩大校企合作专业的人、财、物自主权,成立以专业为基础的“航空乘务学院”“互联网学院”“老龄产业学院”等二级学院。我们认为,混合所有制的重点不在于混合,而在于混合后的治理结构,混合所有制建立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和健全的过程。学校投资100多万元建成2000多平方米的教学、办公和实习场地。东星航空、天津迅腾、优护万家三家合作企业共投资500余万元,按照市场和实践教学需求,分别购置或建设了波音737-800模拟机仓、航空模拟实训室、老年医养服务与管理人才实训中心和互联网技术实训中心等实习实训设施,同时引入企业基于市场需求的培训体系和教学资源,使学生在“真刀真枪”的实践中练就真本领。学校理事会聘请中星航空、滨海迅腾、优护万家等合作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理事会副理事长,在二级学院建设、投资等方面加强“发声”力度,同时,学校相关系部主任担任二级学院院长,各合作企业委派管理人员担任执行副院长,校企双方选派得力人员组成教学、管理团队,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建立起产权明晰、多方参与、科学决策、民主管理、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

  二、共管共育,强化校企双主体育人

  把企业资源支持和学校专业设置对接,推动企业资源和学校工作双向“融入”。在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学校聘请企业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为学生教授专业课;企业根据需求,聘请学校专业教师担任相关部门副总经理、副总管,到企业一线进行锻炼、深造,校企双方逐步实现“身份互认、角色互通”。根据市场变化和新旧动能转换需求,由企业提出最新岗位需求和标准,校企共同商定人才培养方向,调整或增设相关专业,广泛征求校内外学者教授和企业专家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坚持“双主体”育人原则,将工匠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组建课程开发团队,共同制定教学大纲,学校教师负责文化基础课、一般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任务,企业教师负责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技能训练的教学任务,大约各承担50%的教学任务。学校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党团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开展,企业选派人员担任班主任,参与到学生日常管理中,全天候关注学生,并进行“员工化”职业综合素养培训,使学生入校后就零距离接触企业,了解企业,认同企业。同时,企业积极将自己的企业文化贯穿整个教学和管理过程,使得学生未到其位先闻其声,强化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和对企业的认同感;学校将以“德能”为核心的校园文化融入合作企业,厚植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由于合作企业的深度参与,增加了实训教师,增多了实训岗位,丰富了实训内容,推进了一体化教学,深化了我校实践多年的“课岗证融通、实境化历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真正实现了现代学徒制培养,切实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三、共享共赢,确保校、企、生三方权益

  明晰校企产权和科学的利益分配,是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核心和基础。学校以品牌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企业则投入资金或实物,双方按照协议组建治理结构,并按约定比例参与学费分成。在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首先,确保学校的国有资产在合作过程中保值增值。按照合同约定,学校主要以品牌、教室、实训场地投入,企业按照专业发展要求投资实验实训设备,并保持实时更新。这种行之有效的办学模式有力推动学校专业建设更趋完善,擦亮了特色品牌。我校计算机信息技术工程系教师团队借助互联网学院优势,入选省教育厅“山东省2017年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空中乘务专业借助航空乘务学院优势,从无到有,在中国航空行业进入成长加速阶段,占得先机。其次,确保企业“投入即有产出”,获取丰厚回报。企业通过提前预定的方式,得到“量身定做”的员工,员工毕业即可上岗,提升了企业员工素质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企业还可以在学费中获得分成,企业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再是,确保学生利益不受损害,就业安置有保证。学生一入学就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企业充分发挥在行业中的资源优势,对接京津冀鲁各大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及区域领军企业,让学生多项选择就业,企业保证就业对口率在95%以上,且薪资水平比一般就业学生平均高出30%左右。校企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逐步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青睐,2017年,我校校企合作专业投放招生计划630人,录取学生514人,报到470人,报到率91%以上,录取率、报到率均高出普通专业5个百分点;我校航空乘务学院2016级学生中,现已有近80%的学生预定就业岗位,受到学生及家长的广泛好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我校近年来坚持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努力,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这更加坚定了我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信心。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本着“有利于产教深度融合,有利于调动企业主动性,有利于人才培养”的“三有利”原则,进一步加大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力度,努力在这方面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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