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日喀则市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日喀则市教育系统实际,经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日喀则市教育系统2018年计划从区外引进高校毕业生到日喀则市教育系统工作,相关信息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属国家统招的非西藏生源、非西藏户籍、非西藏院校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西藏,自愿到西藏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5.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拥有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
7.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岁);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6.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
详情请见附件:《日喀则市教育系统2018年引进人才计划表》。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微信公众账号手机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2.收集整理审查报名信息及个人简历,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日喀则市教育局成立日喀则市教育系统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组,于2018年7月-8月底前往内地部分省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通过后,签订进藏工作意向,待西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编制后,签订工作协议及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三)体检和政审
通过面试且考察合格的报名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政审手续,户籍迁至高校的报名人员由所在院系办理政审手续。
(四)录用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审核相关材料: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政审材料原件,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取得教师资格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档案。
四、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被录用后身份确定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国家正式事业编制,分配至日喀则市范围内条件较好的县区或市直学校工作。试用期不执行试用期工资,按照西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二类区7900元以上、三类区8900元以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工资调整,单位负责缴纳统筹部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及工伤生育保险”。试用期满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全额带薪年休假,同时包干报销往返交通、食宿费,根据单位条件解决职工保障房。
引进人员在日喀则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为5年,5年后由引进人员自行确定去留。
五、联系方式
日喀则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0892-8822851
联系人:葛小勇 13989027618、肖斌 13648926060、李思龙 17689529952。
报名微信公众账号:xzrkzjs0892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山东中路25号日喀则市教育局
邮编:857000
六、附则
本次人才引进标准由日喀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日喀则市教育系统2018年引进人才计划表
日喀则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3日
日喀则市教育系统2018年引进人才计划表
序号 |
一级单位 |
二级单位 |
三级单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1 |
日喀则市 |
初中 |
县区直属 |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物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教师 |
|
2 |
日喀则市 |
高中 |
地市直属 |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物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教师 |
|
3 |
日喀则市 |
中职学校 |
日喀则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
供电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教师 |
|
4 |
会计电算化 |
本科及以上 |
教师 |
||||
5 |
建筑工程施工 |
本科及以上 |
教师 |
||||
6 |
木材加工 |
本科及以上 |
教师 |
||||
7 |
园林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