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我厅对全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样式备案文件进行了汇总,确认全省141所学校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样式、33个研究生单位研究生学历证书样式、95所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样式及2所学校网络教育学历证书样式符合《通知》要求,现予以备案并公告。
今后各高校每次变更、调整证书样式时,均需在证书使用前报我厅备案并由我厅向社会公告。未经我厅备案的山东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生可拒绝接受,用人单位可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