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文件函件 > 政策文件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02 00:00 浏览次数:

  鲁教职处函〔2018〕13号

各市教育局职教科(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教务处: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申报推荐工作及其他相关事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市教育局负责市政府、企业、行业和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单位的推荐申报,最多推荐申报2个单位。高职院校有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的可自愿申报。教育部公布的第一、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含参与单位)原则上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市政府、企业、行业和中职学校申报材料由各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送。高职院校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请申报单位于4月20日至28日登录教育部官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主页(http://www.moe.edu.cn/s78/A07/)《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专题“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按照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提交任务书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申请单位(含合作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基础、目标任务、进度安排、政策及条件保障、预期成果、推广价值及有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18年4月28日前报送我处。

  三、我厅将委托省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遴选确定试点单位,选择目标明确、方案完善、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申报单位推荐上报。

  四、按照教育部通知的时间要求,第一批试点单位要做好试点总结、迎接省级验收和教育部结果复核等工作;第二批试点单位要做好试点自检、迎接省级检查和教育部复核检查等工作。

  五、国家和我省第一、二批试点单位要立足自身特色,从人才培养、招生招工、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成本分担机制、管理创新等方面撰写典型案例,于4月28日前将电子版报至:973680932@qq.com,ytduanw@163.com。

  联系人:高晓琛、孟令君,电话:0531-81916556,81916527。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圩门外街8号408室,邮编:250011。

                                                                    山东省教育厅职教处

                                                                       2018年3月29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