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18-01091 | 发布日期: | 2018-02-09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18-02-09 00:00:00 |
鲁教基字﹝2018﹞2号
各市教育局、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山东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2号)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遴选推荐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26号)要求,在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旅游发展部门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议,现命名山东省山青世界青少年实践活动中心等65个单位为第一批“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各市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管理,指导各基地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益和服务理念,切实为广大中小学生接受研学实践教育提供优质课程和资源。
本次命名的基地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完善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课程,配齐配全讲解服务人员,全面兑现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的优惠承诺。基地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于研学课程建设效果不佳、安全管理制度坚持不好、优惠承诺不兑现的基地,将取消省级基地称号。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地各校充分利用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帮助广大中小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提高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把研学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实践时间,组织开展好研学教育实践活动,并做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评价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