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8-12-05 09:55 浏览次数:

11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省教育厅副厅长关延平、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袁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徐国钧出席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着提问:《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的重点予以保障,更多向教师倾斜。请问省财政部门下一步有何考虑?谢谢!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袁培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覆盖各教育阶段的师资培训体系,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着力提高教师专业素质,有力促进了全省教师队伍建设。为更好支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聚力聚焦,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聚力壮大优秀教师队伍,着力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为进一步增加师范生数量,壮大优秀教师队伍,自2016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部分省属本科高校公费培养师范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包括免除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发放生活费。3年来已招收1.2万名品学兼优、宜教乐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自2019年起,再用3年时间,新招收公费师范生1.5万名。培养这2.7万名公费师范生,省财政补助资金总和将达到10.8亿元。

二、聚力增强高校举办师范教育积极性,着力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水平。为加大师范专业经费保障力度,提高高校举办师范教育的积极性,强化师范教育体系建设,自2019年起,省财政将新增投入6亿元,大幅提高师范类本科专业学生定额标准,用3年时间达到普通专业标准的1.5倍,支持高校更好发展师范教育,提升师范专业学生培养质量。

三、聚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着力加大教师培训支持力度。近年来,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近亿元,支持幼儿园、中小学、中职、高校等各教育阶段开展师资培训。下一步,省财政将在继续支持省级师资培训的同时,督促引导市县政府加大教师培训投入,确保各类学校按比例安排教师培训和发展经费,多措并举促进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四、聚力稳定乡村教师队伍,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严格按政策要求,保障好教师工资收入政策所需资金。全面落实乡镇教师津补贴政策,并向艰苦偏远乡镇教师倾斜。省财政将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工资性转移支付等,着力加大对下补助力度,减轻基层财政压力,确保各项政策及时有效落实。

除以上举措外,省财政还将继续安排资金,每年约7000万元,支持选派优秀教师到欠发达地区中小学进行支教、安排高校师范生到乡村学校实习支教、为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高校毕业生补偿大学学费,着力健全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乡村教师培养模式。总之,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更好地支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让广大教育工作者更有获得感、幸福感,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更大贡献。

记者提问:请问近年来教师岗位和职称制度改革有哪些举措,下步如何落实《实施意见》提出的岗位职称政策,解决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职称评聘难的问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徐国钧:关于教师职称改革,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一是在全国率先设立了中小学教师、中职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二是2015年在全国最早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力下放高校,坚持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单位依法自主用人,进一步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由高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建立起竞争择优、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三是2016年在中职学校设置5%正高级讲师岗位,分别提高中小学教师中级、高级岗位设置比例5-7个百分点,全省可增设中高级岗位8.48万个。四是实施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的职称政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岗位总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乡村学校教师评聘职称(职务)与城镇学校教师分开评审,且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实施意见》部署,会同省教育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对乡村教师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二是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职称评审时,可对基层中小学教师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三是深化高等院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生员比”计算岗位总量,适当提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数量,彻底解决高校高级岗位不足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建立与高等院校发展相适应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要求高等院校将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岗位年度使用计划列入学校重大事项管理,按规定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聘用人员。同时,推进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和师德考核。完善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对失职行为严肃问责。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严格落实公示、回避、信用机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由于职称政策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我厅将联合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实施意见》中的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记者提问近年来,师德师风建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请问,《实施意见》出台后,我省在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还会有哪些政策举措呢?

省教育厅副厅长关延平:我省历来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按照 “四有教师”的要求,始终把增强师德学养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将师德建设融入教师准入、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文件,师德师风建设体系基本形成。2016年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建立教师宣誓制度,每年组织教师开展教师宣誓活动;组织开展“齐鲁最美教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等推选活动,突出示范引领,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近两年,持续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规人员,据公开数据,近两年处理参与有偿补课教师183人。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实施意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从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抓实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深入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支部书记轮训。 

二、强化思想保障,抓好思想政治素质提升。搭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平台,系统研究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系统开展“四个自信”专题教育,充分发挥山东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尽快启动100个省级教师实践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教师守好阵地,站好讲台。

三、强化制度保障,加大师德考核和监督力度。健全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师德考评,在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强化师德考核,对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四、强化纪律保障,完善师德违规惩处机制。近日,教育部印发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我省将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实行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作为整治重点,持续高压态势和“零容忍”,坚决制止教师有偿补课,防止教师队伍中出现“微腐败”现象。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加强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任务,把加强师德管理作为教师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对教师队伍建设不力、师德师风问题严重,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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