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18-00871 | 发布日期: | 2018-12-27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18-12-27 09:49:44 |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今年我厅承接政协提案152件,占省政协立案数的18.5%,其中主办、分办提案142件(含重点提案6件,占全省重点提案的25%),协办提案10件,承办数量位居100个承办单位之首。另外,还承办了省政府交办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1件(杨朝明委员关于在曲阜建设孔子大学的提案)。在承办数量多、办理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提案办理任务。8月14日,省政协副主席吴翠云同志到我厅对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从我厅办理的情况看,今年的提案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关注内容量大面宽。提案内容涉及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多个领域多个方面。二是关注问题与教育实践契合度高。委员反映的问题,很多都是全省教育正在改革攻坚的重大问题。提案涉及到已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问题和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问题约占99%,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的(C类)问题约占1%。三是关注教育改革发展新动向。委员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学生就业创业、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构建学校安全教育新常态等方面内容提出了思考和建议,极具深度和针对性、前瞻性。四是持续关注热点重大问题。委员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学前教育、中小学生减负、“双一流”建设、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校园安全等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从所提提案中,我们深刻感受到了委员对教育领域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他们不回避问题、不回避矛盾,对提案所涉工作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研究,有些委员还是教育领域的专家和权威,所提提案切中要害,对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工作给予了重要启示。
二、主要做法
今年,我厅的提案办理工作在坚持以往好的做法基础上,办理过程中紧密结合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注重做好“四个强化一个突出”,科学谋划,认真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做好工作部署。一是强化领导。我厅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将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月28日,省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召开后,我们及时向厅长办公会做了汇报,认真传达了吴翠云主席在提案交办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按时保质保量办结。二是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提案办理工作,带头协商,及时研究解决提案中反映的意见问题。厅领导对分管的办理工作都要亲自审阅、签发,提出明确意见,积极反馈委员建议。各承办处室和单位严格执行“每件必沟通”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协商、增进共识,切实把做好提案办理与落实教育工作任务目标紧密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强化制度建设,注重提升办理规范化水平。我厅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制度和程序,提高办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一是建立提案登记分办制度。厅办公室将提案按照业务进行分类分办,并与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正式下发提案办理通知,在办公内网按程序运转,明确承办处室、责任领导、办理时限、办理要求,落实办理责任。同时,完善办理程序,制定提案办理流程,对提案办理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登记编号、统一分解交办、统一审核把关、统一发文报送、统一销号管理、统一立卷归档),建立健全提案登记立案、审批、交办、催办、报告和归档等工作程序。二是建立提案办理督查制度。我厅制定印发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流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鲁教厅办发[2018]4号),将厅(委)机关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明确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明确办理时间和效率、要求。为做好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3月15日,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办理时限、运转程序。三是建立提案办理考核制度。将提案办理协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提案是否经过协商作为处室和单位年终考核指标,做到与其他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真正把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作为一项“硬杠杠”。四是建立提案复文公开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今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政协委员提案复文按照要求,在提案办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全文公开(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部分内容敏感或情况复杂的可以摘要公开)。
(三)强化办理效果,注重推动工作解决。在办理工作中,我们强调对提案的答复不是目的,如何积极采纳委员的意见建议、有效指导改进教育工作才是第一位的。我们充分借助政协委员群体的人才智力优势,对涉及教育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及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与调研、咨询、论证,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必须”,即举办重大活动或调研,必须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制定重大政策或法规,必须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发生重大事件或情况,必须向政协委员通报。比如,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刘家义书记、龚正省长专门做出批示,要求针对我省学前教育实际,特别是人口政策调整后如何应对我省学前教育学龄人口激增的情况研究办法、拿出切实举措。与此同时,今年,我们也收到了十几件涉及学前教育的政协提案,我们结合领导批示精神和委员建议,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发展学前教育的新举措,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四)强化重点提案办理,着力提升中心工作水平。我厅把重点提案办理做为推动教育中心工作、提高为民服务能力的重要机遇,全力以赴做好重点提案办理。今年,共收到省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6件,都向委员作出了详实明确的答复,委员和民主党派均表示满意。同时,我厅积极借鉴和吸收委员们的建议,分别采取了相应措施,有的还上升为全省的政策。比如,民进山东省委提出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提案》,我们积极采纳民主党派所提建议,多次召开协调会,作出专题研究,会同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政策措施,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并根据高校实际和长远发展需求,统筹高校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重点支持人才团队建设,建立与高校发展相适应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比如,韩萌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建议》。我们采纳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依托曲阜师范大学成立山东省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整合资源打造法制教育研究智库,积极开展法制教育研究和普法宣传工作,力争形成特色和品牌。
(五)突出做好与委员的沟通协商,提升委员对教育工作的参与度。一是强化沟通意识。我厅十分珍惜省政协委员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参与,高度重视做好与委员的沟通协商,确保委员们对我厅办理工作态度满意、困难理解、工作支持。我厅明确规定,在办理工作中,能马上落实的提案要坚决落实到位,暂不能落实的,要向委员汇报好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有关原因、困难和下步打算,并及时做好跟进汇报沟通,坚决杜绝用套话或一般性工作情况进行敷衍。二是强化协商意识。充分借助政协委员群体的人才智力优势,对涉及教育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及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咨询、论证,邀请政协委员参加相关厅长办公会,征求相关意见。7月5日,我们邀请省政协十二届委员会常委、建筑大学副校长刘甦列席厅长办公会,就增列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征求意见。我厅一系列重大教育改革文件的出台,都闪烁着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凝结着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心血。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委员联络制度,与委员建立并保持经常性联系,大力支持委员开展工作,以服务促交流。召开座谈会,通报全省教育发展情况,及时主动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委员了解信息、掌握政策、建言资政创造条件。对于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送厅领导阅批,落实相关部门办理,加强跟踪督查。委员们对教育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工作的了解更加深入,为更好地指导教育工作、支持教育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今后打算
虽然我厅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政协委员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与委员的沟通交流还需进一步密切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部署要求,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将政协提案作为了解社会信息的重要渠道。一是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强化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理机制。二是继续加大办理力度,坚持把办理质量放在首位,逐步完善办理制度,在交办、调研、督办、回复、反馈等环节上严格要求,做到实事求是、严格依规、逐项落实、逐条解决。三是继续加大落实力度,进一步开门办教育,将社会的关注点与教育的热点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社会的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标准,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实现新跨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