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事业全面振兴(1986—1995)
中共山东省委以教育“三个面向”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依靠教育”的方针,于 1987 年提出“科教兴鲁”的战略决策,确立了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山东省教育事业进入全面振兴期。
一、“科教兴鲁”与依法治教
1987 年 12 月,山东省委四届十次全会提出“科教兴鲁”战略方针,确定了把科技进步和智力开发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使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1988 年 4 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在平度县召开山东省农村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现场会,贯彻省委“科技兴鲁”决策,确立教育为本的指导思想,山东省委、省政府通令嘉奖重视教育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平度县委、县政府,对在发展办好平度教育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平度县委原书记赵兰田、平度县委书记单承志、平度县县长魏景瑞、平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日新,各记大功一次。
1988 年 12 月,撤销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高等教育局,建立山东省教育委员会,负责统筹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综合管理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统一部署和指导教育体制的改革。
1990 年 6 月,山东省教委在莱芜组织召开农科教统筹研讨会,会议总结了农科教统 筹 的 经 验,现 场 参 观 了 莱 芜 的 部 分 学 校、乡镇。
1994 年 10 月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了到 1997 年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规划,规定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要分地区、分阶段、有步骤进行的原则和目标。
1992 年山东省建成的全国第一个特殊教育学校——烟台市聋哑中心学校
1993 年,淄博市桓台县在部分小学开设微机课,成为全省最早的“娃娃学电脑”学校
1994 年 4 月 13 日,滨州行署副专员吴金娃(右一)与各县、市长签订《义务教育目标责任书》
二、“两基”全面实施
1986年12月,国家教委在山东召开现场会,对山东省校舍改造工作进行了表彰。山东省的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在全国率先走出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后改为“依靠人民办教育”)新路子,在全国推广,产生了重大影响。
继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之后,1993年,全省基本完成了以“五达标”(规模、校舍、场地、设施、环境)为内容的城镇校舍改造,并用三到五年时间完成了任务,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95年,山东省139个县(市、区)的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先后通过省政府验收。1996年,山东省扫盲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全省基本实现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
1985 年 11 月,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贯彻执行 < 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 > 的意见》
1994 年,赵志浩省长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与地市主要领导签署实现“两基”责任状。
1992 年 7 月,淄博市张店区第一个通过全省“普九”工作验收
1986 年 5 月 10 日,《人民日报》刊发该报记者魏玉凤《把改造中小学校舍作为一件大事——淄博农村最好的房子是学校》的报道,从此,“最好的房子是学校”便成为当时全国最经典的口号之一,响彻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到1989 年,全省全面完成了以“六配套”为内容的农村校舍改造,实现了“农村最好的房子是学校”的目标
三、深化教育管理体制
1986年1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确定了教育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办好普通高中,大力发展初、中级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把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培养初、中级人才摆在突出位置,进行教育综合改革,实行“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调整高等教育的科类和层次。
到1995年底,山东省已有61所普通高中跨入了省级规范化学校行列,占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总数的9%。
山东省自1991年开始实施高中毕业会考制度。1993年12月,山东省教委印发了《山东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1994年11月,山东省教委、省财政厅在滨州联合召开全省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阳信等地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办学效益的经验,确定了以“五定”(定规模、定编制、定经费、定岗位、定工作量)、“四制”(实行能上能下的校长负责制、能进能出的教职工聘任制、强化职责的岗位责任制、能多能少的校内结构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1992 年,山东省实行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后,山东省实验小学劳动技术课手工教学场景
1995 年秋,高密一中建成学校电视台。图为学生主持的每周政治经济节目
1994 年,山东省逐步推行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校长必须考试竞争持证上岗。图为寿光市公开考选学校领导干部面试答辩现场
1995 年,柳耸(前排右一)、林逸舟(后排左一)分别荣获第 36 届中学生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金牌、银牌
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1986年7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劳动人事部经国务院批准联合召开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确定了此后一个时期改革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任务、工作方针和政策措施,下达了一系列文件。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山东省委、省政府于1987年6月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措施。
1987年9月1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山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开始步入法治轨道,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为了培养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经山东省教委批准于 1990 年 9月在山东工程学院(原山东农机学院)成立了山东省第一个职教师范系——职业技术教育工程系
1988年1月11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编委、山东省教委发文,批准依托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成立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中心
五、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全面改革
山东高等教育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高等教育加快发展深化改革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为指导,加快高校发展速度。1992年,全省高校增至51所,共招收57878人,录取人数居全国第一。随着高等学校招生数量不断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培养能力逐渐提高,高等教育得到长足发展。
六、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山东省中师和幼师从1981年改招初中毕业生,学制由2年改为3年。山东省教育厅成立了师范教育处,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也相继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设专职人员负责管理中师教育。
1988年,山东省对全省中学教师组织了以“三沟通”(函授、卫星电视教育【电化教育】和自学考试相互沟通,成绩相互承认)为主要形式的全员培训。
为加强高等师范院校师资培训,1987年在山东师范大学建立了山东省高师培训中心。
1991年5月,国家教委在山东省莱芜市召开全国首次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现场会,推广莱芜经验。截至1995年6月,山东省基本完成了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
到1995年底,山东省各级各类学校共有教职工116.41万人,专任教师91.76万人,其中中小学专任教师70.23万人。
七、教育科研、教育新闻宣传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