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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着力打造升级版教育精准扶贫“323”工程
发布日期: 2018-11-09 15:52 浏览次数:

省教育厅着力打造升级版教育精准扶贫“323”工程


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是在我省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标志着我省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省教育厅以会议精神为指引,大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323”工程升级,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采取真招、实招、硬招,推动教育脱贫攻坚走在前列,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一、坚持“4个精准”再聚焦,确保教育扶贫工作强力推进。

(一)精准整改落实。围绕思想认识清不清、工作底数明不明、帮扶措施准不准、政策落地实不实、考核问责严不严等方面问题,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抓紧研究办法,建立问题台账,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教育扶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二)精准识别对象。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完善学生资助信息数据平台,精准核实比对建档立卡各学龄段人口底数,动态监控到村、到户、到人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将新增和尚未脱贫的贫困村全部纳入教育扶贫范围,对薄弱学校的薄弱环节进行分类研判,列出需求清单,明确帮扶重点。

(三)精准制定措施。拿出“绣花”功夫,细化完善政策,优化政策供给,加大帮扶力度,构建全面惠及深度贫困区域办学条件改善、教学资源补充、师资队伍建设、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体系,健全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招生政策倾斜、针对性培养服务、资助应享尽享的政策体系。

(四)精准落实责任。召开全省教育精准扶贫重点专项工作任务推进视频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按月调度,厘清从省到校“五条责任线”。以“精准”监管促“精准”扶贫,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考评,提高资金效益。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考核为标尺,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实行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定点检查三结合,督促工作落实。

二、推进“3项计划”再攻坚,补齐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短板。

(一)深化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围绕解决“钱”“地”“人”“安全”等重点问题,加大统筹力度,强化政策保障,深入开展专项督导,确保省扶贫工作重点村661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到2018年底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彻底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二)深化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确需建设幼儿园的,全部纳入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予以优先保障,2018年全面完成新建、改扩建任务,实现贫困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对刚拨付的1.2亿元第三轮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幼儿园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检查,确保完成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幼儿园建设任务。

(三)深化实施贫困地区教师提升计划。把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重中之重,通过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全员培训、上门送教等,改善结构、提升水平。针对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薄弱学科教学技能培训。2018年前,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教学点)校长、教师轮训。适度扩大师范生免费教育、医学生免费教育招生规模,建立免费师范生、医学生培养长效机制。积极准备,争取2018年启动实施特殊教育学科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采取医教结合培养模式,每年为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免费定向培养特教教师150人。

三、推进“2个网络”再提升,集聚全系统扶贫攻坚合力。

(一)充分发挥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网络作用。保障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学校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师发展、办学条件等方面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今年帮扶活动在市域内全部推开,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小学结对率达到100%;2018年,各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被帮扶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高。

(二)充分发挥高校科技扶贫网络的作用。实现科技扶贫高校任务全覆盖、深度贫困区域全覆盖。联合省扶贫办组织召开深度贫困区域高校科技扶贫对接会,征集汇编《深度贫困区域科技扶贫需求清单》《高校科技扶贫团队、项目供给清单》,设立省级高校科技扶贫专项项目。建立“高校—深度贫困区域”科技扶贫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实现供需双向便捷互联,促进产学研结合、校地发展共赢。通过开展针对性扶贫研究、扶贫科研计划立项、开展科技成果对口转化等,助推贫困地区产业升级发展,增强脱贫内生动力。强化高校专家服务团队科技下乡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有计划目标、有措施保障、有检查总结、有实在成果。

四、完善“3个体系”再巩固,保障贫困家庭孩子享有公平优质教育。

(一)健全全学段资助保障体系。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做到资助全覆盖、学费全免除,积极争取全部纳入省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扩大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15%扩大至30%,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寄宿学生资助全覆盖。深入开展“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对各市、各高校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配套资金及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二)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体系。持续重点关注入学率、巩固率等关键指标,分类制定控辍保学措施,避免因贫失学、因远失学、因厌失学。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不在学儿童信息核查比对,准确掌握不在学信息,确保底数清楚。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项督查,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帮助辍学学生解决困难,做好辍学、不在学农村留守儿童劝返复学工作,严禁个别学校留级、开除、强制分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行为。对于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学的重度残疾儿童,结合第二期特殊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保障受教育权利。

(三)完善精准招生培养体系。实行精准招生。聚焦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以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精准脱贫”,2018年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比例达到90%以上。聚焦深度贫困区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选学校、选优专业,深化实施面向革命老区及农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确保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比例不低于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3%;深化实施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遴选优质高职院校的优势特色专业招生,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能够做到有学上、上好学。坚持精准施教。资助与育人并重,扶贫与扶志结合,对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实行学习生活、就业创业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全方位帮扶,培养实行“一人一策”指导,关爱实行“一对一”帮助,在转专业上优先办理,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推介适宜就业岗位优先考虑。通过优质教育,做到“上学一人,脱贫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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