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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资助强保障资助育人促发展
发布日期: 2018-11-09 15:33 浏览次数:

精准资助强保障资助育人促发展


2016年,我省深入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程,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精准工作机制,扩大资助覆盖面,各级财政安排学生资助资金49.91亿元,比上年增长4.83%,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截至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覆盖各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助工作绩效考评中,我省取得优异成绩。

2017年恰逢新资助政策体系实施10周年。我省今年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主线是“精准资助强保障,资助育人促发展”。主要任务是:以加强资助规范管理为基础,以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宣传和学习调研,切实提升全省学生资助水平,全面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总体目标。

一、落实好新出台的三项资助政策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省出台了几项重要的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加大教育惠民力度。

在义务教育阶段,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将“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覆盖范围由农村学生扩大到所有城乡学生,并将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统一扩大到在校寄宿生的30%。

在高中教育阶段,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免费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在高等教育阶段,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所修读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对其学费予以据实免除。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学生持相关资料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财政部门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领取免学费补助资金。

二、全面推进资助管理标准化建设

今年,我省将深入开展“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针对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重点解决资金配套不足额、资金发放不及时、资格审查不严格、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制订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回督察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信息反馈网络,全面监测资助政策的实施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我省将全面推进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标准化建设,健全机构队伍,明确管理职能,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人员素质,改善办公和服务条件,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三、加强精准认定和精准帮扶

做好精准资助工作,精准认定是前提。目前,我省正在修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意见,各市、各学校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牢固树立精准资助理念,科学认定学生困难程度,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深入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重点关注新生、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生、复困生、优困生、特困生等特殊群体,结合每名学生的实际经济情况、个人能力、日常表现等因素,为其量身设计资助项目,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同时在如何实现对象精准、标准精准、时间精准、技术手段精准等方面深入研究,在精准管理、精准发放等环节下大功夫,探索有效举措,努力实现精准资助的目标。

四、发挥资助工作育人导向

资助要以育人为目的,这是我们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各学校从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出发,结合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做到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积极推动资助工作从经济保障型向促进发展型转变。深入探索符合各教育阶段特点的育人模式,把学生资助、人才培养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结合,不断升级改造传统助学项目,积极拓展新的助学项目,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暂时的生活困难、确保顺利完成学业与促进学生长远发展有机结合,将资助育人工作引向深入。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满怀爱心,切实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达到“送温暖、解困难、增信心、长才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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