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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
发布日期: 2018-11-09 15:24 浏览次数:

我省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



近日,省教育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做出专门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围绕解决“钱”“地”“人”“安全”等重点问题,加大统筹力度,强化各项政策保障,确保按计划圆满完成我省“全面改薄”任务。依据教育精准扶贫“323”工程部署,2016-2018年,我省将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有改薄需求的50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予以扶持,力争到2018年底,505所学校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三年总规划投资12.91亿元,其中:校园建设类资金9.82亿元,规划建设校舍62.67万平方米,运动场88.43万平方米;设备购置类资金3.09亿元。

通知强调,要从5个方面全力抓好“全面改薄”重点工作。一是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切实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利用好临时周转编制专户等政策,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师补充工作。着力推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各项待遇,提高乡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大力促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有效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水平。二是做好学校建设用地保障。充分考虑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标准要求,调整完善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将新增中小学校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梳理各建设项目遇到的历史遗留用地问题,充分考虑历史问题和现实实际,省、市、县三级统筹解决“全面改薄”建设用地问题,保障教育依法依规用地。三是设立审批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缩减审批程序和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倡对学校建设项目“打包”集中审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格落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鲁财综〔2015〕63号)要求,对所有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等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等1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予以减收或免收。四是统筹做好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全面改薄”专项资金,足额落实省、市、县规划资金。鼓励支持利用PPP、教育基金、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等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教育事业。财政部门应当将改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对改薄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中央、省级改薄专项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五是确保校舍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校舍建设全面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设计企业承担工程总承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全面负责。确保把学校建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绿色工程、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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