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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补齐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短板
发布日期: 2018-11-09 17:28 浏览次数:

我省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补齐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短板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统筹谋划、系统部署。《意见》指出,要大力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加大贫困村幼儿园、黄河滩区幼儿园建设扶持力度,2018年全面完成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幼儿园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努力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意见》要求,要把农村幼儿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体系,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原则,加快农村社区幼儿园建设,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或在小学附设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制定幼儿园改造提升计划,用好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加大本级投入,确保计划落实。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计划,对通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贫困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类别、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等,通过生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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