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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18-01585 发布时间: 2018-11-04
发布机构: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
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山东省参赛队伍选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4 16:44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
山东省参赛队伍选拔活动的通知

 

各市语委办:

国家语委下发了《国家语委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参赛队伍选拔活动的通知》(国语函〔2015〕2号),为做好山东省参赛队伍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活动参加对象为2000年9月1日之后出生、各科成绩良好的全日制初中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选拔方式

各市语委办负责本市参赛队伍的选拔活动,具体选拔方式、竞赛内容由各市自行决定。各市选拔出的选手将代表本市参加省级决赛,参赛队伍每队限定5人(可以跨校组队)。省级选拔赛比赛规则与中央电视台“中国汉字听写大会”规则相同,将由 “中国汉字听写大会”节目组参与指导并进行专题拍摄。


  三、选拔时间

(一)2015年3月25日前,各市上报本市选拔工作方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语委办公室和山东教育电视台,省语委办公室和山东教育电视台将组建专家小组根据各地方案给予适当指导。

(二)2015年4月20日前,各市完成市级参赛队伍选拔工作,并报送参赛队伍名单(见附件2)。报送名单除5名参赛队员外,还需包括随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请将上述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名称统一为“××市报送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山东省选拔参赛队伍名单”)报送“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山东教育电视台节目组。

(三)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山东省省级选拔比赛将于2015年5月15日前举办。具体比赛时间及相关安排将由山东教育电视台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充分认识“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参赛队伍选拔活动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意义。选拔活动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不能片面为选拔而选拔。

(二)各市要确保选拔活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赛前培训应在学生自愿且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严禁任何机构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允许进行选拔活动;严禁停课培训;严禁有损学生健康的高强度集训;严禁任何机构借选拔工作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机构借选拔工作推销相关资料。

(三)各市要积极支持媒体做好当地开展汉字听写活动的宣传报道,收集相关活动文字、图片和视频等资料,及时报送山东省语委办和山东教育电视台。

(四)“中国汉字听写大会”省级选拔赛不另行通知比赛结果,不进行表彰奖励。省语委办于赛后确定参赛队伍名单,并报送中国汉字听写大会组委会,名单除5名参赛队员外,还包括随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五)各市选拔赛中涉及活动标志使用、视频播出等事宜,请参看并遵守中央电视台相关规定(见附件1)。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门户网站语用司主页、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官方网站中的相关信息(http://www.中国汉字听写大会.com,请先注册为官网用户,再登录下载央视参赛指南,竞赛规则、参赛须知、参赛学校组队承诺函、参赛选手承诺函、参赛选手调查表、题库样式及使用规则等相关信息)。

联系和咨询方式:

山东省语委办:张敏,联系方式:0531-81758339,sdsywb@126.com;

山东教育电视台:韩明,联系方式:18678873575,hanming317@126.com。

附件:1.国家语委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参赛队伍选拔活动的通知

   2.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山东省选拔赛参赛队伍报名表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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