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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18-00487 发布时间: 2018-11-03
发布机构: 督导室 组配分类: 公告报告
山东省关于对淄博市周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1-03 13:11 浏览次数:

山东省关于对淄博市周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8号)的要求,2015年5月25日—5月27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组对淄博市周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期间,督导组随机抽取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账册,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估,并开展了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督导结束,现场召开了反馈会议,向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口头反馈督导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之后,经汇总分析,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淄博市周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要求周村区按照省级督导评估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整改期后,又组织督导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现将对周村区督导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淄博市周村区义务教育概况

周村区现有34.46万人口,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小学22所、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完全中学1所(含民办学校2所);现有在校小学生18303人,初中生14992人;在职小学专任教师1250人,初中专任教师1261人。

二、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省级督导时,随机抽取35所初中和小学进行实地评估。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情况评估方案》评估标准,经量化评估,达标学校23所,基本达标学校12所,达标及基本达标学校占抽样学校比例为100%。

综合县自评、市复评和省督导评估情况,周村区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23所,基本达标学校8所,达标及基本达标学校占周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100%。周村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标准。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一)主要成绩和经验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职责。周村区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出台了《周村区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规划》、《周村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和任务要求,定期研究和调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完善了监督机制,建立城乡学校发展联合体,从组织领导、体制落实、考核问责等方面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2.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条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育有关投入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大力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校舍标准化工程,加强了校舍、场地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学校内部配备,加大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投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3.加强教师补充交流力度,提高师资队伍专业水平。不断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实行“三倾斜”政策,优先保证农村教师需求;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政策,开展干部轮岗、教师支教、跟岗学习等活动,提升农村教师素质;实施“青蓝工程”,建立名师工作室,加快教师专业成长,形成了一支师德优、业务精的骨干教师队伍;采取“1+2”(一所城区学校+两所农村学校)模式,打造城乡发展联合体;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到位,教师素质整体得到提高。

4.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内涵发展。学生德育工作向社区、村居延伸,形成了社区、家庭、学校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现了“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活动”;区域整体推进信息化高效课堂建设工程,目前全区所有中小学全部实现了交互式电子白板(或触摸一体机)进教室,实现多媒体班班通,初中学校基本建成全自动录播教室;创新课程体系建设,让梦想课程引领师生起飞;以周村区“智慧之星”读书节为载体,构建和完善推动教师读书和学生读书的有效机制;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成立“家长义工”志愿者团队,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多样化的优质教育资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区教育资源紧张,部分学校存在超班额现象;部分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足、功能室内部设施不规范、运动场地建设有待加强。

2.个别学校师生比达不到规定标准、教师年龄老化。

3.个别年度两项教育费附加征收不足。

经过省级督导评估,淄博市周村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为93.6分,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四、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

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对周村区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进行测算,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为0.51、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为0.37,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对周村区进行省级督导时,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按照“常住人口低于40万人口时,调查人数不低于600”的要求,发放问卷780份,回收有效问卷715份,实地访谈15人,经统计分析,问卷调查公众满意度达到96.08%,总体评价为满意。

综合上述,我们认为:淄博市周村区符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条件。

特此报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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