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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18-00533 发布时间: 2018-11-03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对《关于推迟中小学生早晨到校时间的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H20180011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1-03 13:26 浏览次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H201800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提出的《关于推迟中小学生早晨到校时间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充足的睡眠时间是青少年健康成长重要保证。教育部提出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符合青少年成长需要,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为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我省在《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中提出: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高中作业布置每天总量不超过2小时。学生到时间完不成作业的,只要家长出具证明,教师不得追究学生责任。

学生的上学时间对孩子的睡眠时间有重要影响,我省现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1-2年级总课时为27节,3-6年级为30节,7-9年级为34节,大部分地区学生上课时间不早于8点。但是,由于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且学生上下学时间还涉及父母出行、城乡交通等多方面因素,各地情况不一,对统一上下学时间存在很大分歧,不宜在全省范围内规定具体上下学时间,我们支持各地按照国家和省课程设置要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早上到校时间,确保学生充足睡眠。

结合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完善工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一是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满意度调查,将睡眠时间、课后作业量、校外辅导等纳入满意度调查范围,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指导各地改进工作。二是落实好我厅和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坚持标本兼治、内外监管、综合施策,认真梳理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扎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加强家长教育引导等5个方面工作,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尊重教育规律、转变育人观念,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回归素质教育本质,让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三是全面推进《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课程指南》落地实施,指导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2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科学教育和引导家长让孩子按时作息,不盲目攀比,形成正确的成才观。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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