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03 17:02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

培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教职发〔2013〕3号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职院校、技师学院: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提出的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的要求,充分发挥双方办学优势,强强联合,大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研究制定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实施方案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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