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文明办 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印发 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 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03 15:49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文明办 共青团山东省委

关于印发 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 的通知

 鲁教基发〔2015〕7号


各市教育局、文明办、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根据全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会议部署,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共青团山东省委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文明办 共青团山东省委

2015年2月25日



 


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

(2015-2020年)

 

为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制订本计划。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状况直接关系民族素质,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复兴,关系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让学生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良好的道德修养,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尊重学生个体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需求、塑造健全人格、成就幸福人生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中小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注重机制建设,优化德育环境,改进德育方法,学生德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深入人心;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社会家庭横向沟通、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的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教师教书育人“一岗双责”制度等新型德育工作制度初步确立;传统文化教育得到加强,德育课程、德育方法、德育评价改革稳步推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展现出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风貌。这些为我省进一步深化学生德育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学生德育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等违背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中小学德育目标、德育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德育方法和德育形式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增强,职责明确、渠道畅通、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德育评价体系、德育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教师的师德和育人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各级教育、文明办、团委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必须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深化改革,拓展德育内容,创新德育方式,优化育人环境,健全德育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富有山东特色的德育工作机制,构建起大中小学各阶段纵向衔接、各学科教育横向融通的德育课程体系,有效整合家庭、学校、社会教育资源,同步推进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新格局,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道德素养。

推进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引导青少年,培养中小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真挚感情,树立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彰显时代要求。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化、信息化对德育工作的时代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学生德育工作的引领作用。

三是突出山东特色。充分发挥山东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突出儒学文化品牌,形成山东学生德育特色。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我省中小学生德育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薄弱环节,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是坚持系统设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按照循序渐进原则,整体规划各学段德育目标、内容、方式、方法,整合利用各种德育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

六是坚持重点突破。抓住影响全省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推进,着力创新德育工作体制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德育课程改革

依据中小学教育目标和任务,整合国家、地方与学校课程,建设贴近社会、贴近生活、循序渐进、学段衔接、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富有山东特色的德育课程与教学体系。

1.建立学段衔接的课程体系。小学阶段主要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侧重基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培养。基本课程内容包括:生命安全教育、行为习惯教育、生活常识与规则教育、劳动与节俭教育、集体意识教育、传统美德教育,高年级初步开展心理健康、现代礼仪、网络道德和爱国教育。初中阶段主要开展价值感知教育,侧重社会公德、社会规则和基本法治观念培养。基本课程内容包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美德教育、公民意识和法治教育、基本国情和时事教育、青春期卫生常识和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道德教育、人生规划教育。高中阶段主要开展价值认同教育,侧重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塑造。基本课程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意识和法治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道德教育、人生和职业规划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研究制定《山东省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指导意见》,系统规划和设置学生德育课程,建立学段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

2.加大德育课程整合力度。在坚持国家课程标准的前提下,整合德育课程资源,促进国家、地方和学校德育课程的有机统一,提高主题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课程比例,积极拓宽德育途径,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增强德育课程实施效果。

3.强化学科课程德育功能。将德育目标融入各学科课程,促进德育和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研制中小学各学科德育指导纲要。建设学科德育课程资源库。开展学科德育优秀案例和课例评选、展示、交流、研讨活动,打造一批省级学科德育精品课程。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全员全过程心理健康教育。到2020年,在全省分别创建30所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150所全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带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各地各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条件保障、教学活动、教师培训等工作。

(二)完善德育实践活动体系

促进校内常规德育实践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校外德育实践活动规范化,增强主题德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针对性,丰富学生道德体验,改善学生道德行为。

1.设计系列校内德育实践活动。整合设计学校班会和德育实践活动,促进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德育活动系列化、层次化、科学化;加强升国旗教育;强化行为习惯养成系列教育。开展入校、离校、毕业典礼、入队入团、成童礼、成人礼等仪式教育;通过讲座、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2.规范校外德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机制,把社会实践活动列入教育教学计划,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和成效纳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各地要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保障机制。

3.积极发展社团组织。按照自主、多样、公益原则,指导学生社团建设,支持学生自主管理。支持共青团、少先队开展团队主题活动,创新团队活动内容,丰富团队活动形式,保证少先队活动每周1课时。

4.加强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绘制“山东省未成年人社会实践版图”,开发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课程。推动政府机关、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学生参观学习、社会实践任务。各类学生活动中心、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到2016年,支持各市至少建成1所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完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认证制度,鼓励为学生定制个性化的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建立学校和社会实践基地双向评价制度,每年表彰一批社会实践先进基地。委托社会机构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遴选认定工作试点。

5.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拓展适合学生的校内外志愿服务项目、岗位和基地。启动中小学生校外活动“蒲公英计划”,加强志愿者协会建设,完善“青少年志愿服务制度”,每年举办中小学生公共服务周活动。组织、鼓励、支持学生到社会公益机构做义工。将学生参与服务学习的次数、时间、成效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三)强化文化育人功能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建设现代学校文化,丰富学校文化载体,形成学校文化特色,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良好的道德素养。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研究制定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完善小学、初中传统文化课程,开设高中传统文化课程。在语文、历史、地理和艺术、体育等课程中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借助教育电视台、教育图书报刊社等教育宣传媒介设立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专栏。鼓励各地各学校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资源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深入开展创建书香校园、经典诵读、艺术家进校园、传统节日主题文化系列教育等活动。支持各地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体验馆,组织学生到历史文化场馆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

2.建设现代学校文化。充分发挥学校文化的育人功能,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鼓励学校形成自己的文化特色,培育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山东风格、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品牌学校。

3.加强校园文化育人。充分利用学校报刊、文化墙、广播电视以及校史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教育载体,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人文环境。开展快乐校园创建活动,形成生动活泼的校园氛围,建立互敬互爱的师生关系,让学校成为师生自由、快乐、健康成长的精神家园。

(四)优化育人环境

构建以学校为主体,家庭和社区密切参与的新型德育协作机制,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开放化的德育工作网络。

1.充分发挥道德榜样的示范作用。开展“山东好少年”评选活动,在学校设立“美德荣誉榜”,大力宣传校内外美德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展示优秀师生的道德风尚,用身边典型人物的事迹感染学生、教育学生,引导学生崇尚美德、践行美德。

2.建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协作机制。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到2016年,全省中小学全面建立班级、年级、校级家长委员会,条件成熟的市、县(市、区)建立市、县(市、区)家长委员会联合会、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家校通网络平台,实施家庭教育普及工程,加强家庭生活教育,开展亲子教育活动,推行“家长义工制度”。培养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志愿者,建设一批优秀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示范基地。

3.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成立学校社区教育理事会,加强对学校周边歌舞厅、游戏机房、网吧等娱乐场所和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监督与管理,为青少年成长提供健康、绿色、安全的环境。

(五)完善德育评价体系

加强德育评价改革,探索多元化、个性化的评价方式,重视过程性评价,不断提高德育评价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1.健全德育评价体系。完善中小学生德育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相统一的学生德育评价体系,建立学生成长档案,重视学生道德成长过程的客观记录。强化对地方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德育工作评价,突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文明城市、教育现代化、规范化学校等各类考核评估中的权重。

2.改进德育评价方式。小学德育课不留书面作业,学业评价采用日常品德习惯养成纪实性考核办法。初中德育课倡导开卷考试,增强是非观、价值观的考察考核,重点考察学生案例分析和道德判断能力。高中德育课采用笔试、撰写小论文、调查报告和行为表现考评等方式,考核综合素质。

3.完善德育工作评价机制。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督导评估范畴,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少工委、学校、社会各界和教师、学生、家长参与的德育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德育工作监测和公告制度。将社区、校外实践基地的德育工作纳入评价范围。

(六)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育人能力,建设一支符合时代发展和学生成长需要、具有良好师德素养和较高育人能力的教师队伍。

1.实行全员育人导师制。探索和完善与全员育人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一岗双责”制度、班教导会制度,倡导学长制、首见负责制、校外辅导员制度等。鼓励引导教师担任学生社团、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将其纳入教师工作量考核。在教师工作考核中强化育人业绩的考核。

2.提高学科教师的德育能力。建立教师全员德育工作培训制度,开发基于课程标准的学科教师德育培训和研修课程。建立学科教师德育教研制度,探索校本教研、联片教研、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德育工作培训形式。定期开展学科教师德育基本功比赛、德育成果展示等活动。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新任、在岗、骨干班主任梯队培养模式。制定《中小学班主任校本培训指导意见》,建立班主任校本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各级各类学校骨干班主任高级研修班。推行班主任职级制。成立省“优秀班主任工作室”。推动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从2015年起,每2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

4.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学校大、中队辅导员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教师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工作量、工作质量纳入工作考核和职称评审范畴,教师在少先队工作中活动的奖励和研究成果,与教育教学方面奖励和研究成果同等对待。

5.加强师德建设。研究制定《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把师德水平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任的先决条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将师德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课程体系,开展师德建设系列主题活动。定期推出教书育人先进典型。

6.成立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吸收优秀班主任、德育课教师、心理健康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加强对学生学习、生活、心理、交友、活动等方面的指导,加强单亲家庭子女、孤儿、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服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规划和协调。成立省德育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统筹做好全省学生德育制度建设、课程设计、教学研究、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市、县(市、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本地德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

(二)健全管理机制

每2年召开一次全省德育工作会议、举办一次德育工作论坛,编制德育工作年度报告。将德育工作纳入各级教育督导范畴,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建立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状况和学校德育发展状况监测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德育资源共享机制和优秀德育成果表彰机制。

(三)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教育财政设立学生德育工作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德育工作经费投入,支持各类德育资源建设,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少工委专项工作经费和学校少先队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四)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加大学生德育综合改革报道力度,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德育工作。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搭建德育工作交流平台,宣传推广德育工作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广大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事迹,为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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