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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面改薄”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03 15:58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做好“全面改薄”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鲁教督字〔2015〕4号


各市教育局、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规划(2014-2018年)》,进一步推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工作深化,及时有效解决“全面改薄”建设用地问题,现就协同做好“全面改薄”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规划

各地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充分考虑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标准要求,科学调整完善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各地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时,要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挤出”规划空间,将未纳入规划的新增中小学校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年度列出用地总量需求,并分类明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挖潜计划或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数量。用地需求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报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和省国土资源厅。

二、保障建设用地

“全面改薄”项目建设用地由省、市、县三级统筹解决。按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民生的使用要求,各级在每年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下达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教育等民生事业,对各地的中小学校等教育用地给予充分考虑、重点保障。市、县(市、区)要按照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尽量选址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闲置存量建设用地区内;鼓励市、县(市、区)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挖潜方式解决建设用地;省级每年从国家下达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中预留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以保障存量建设用地不足、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市、县(市、区)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时要优先安排解决“全面改薄”建设项目用地。

三、盘活挖掘教育用地资源

做好闲置教育用地置换、再开发利用工作。鼓励旧校原址改造;异地迁建学校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全面改薄”项目建设需要。节余的指标可以调剂使用,产生的收益用于“全面改薄”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

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定期对“全面改薄”工作推进情况以及用地服务保障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故意虚增“全面改薄”用地计划数量、故意不实施分类保障用地或擅自将“全面改薄”专项计划挪作它用的,一经发现将终止当地使用省级“全面改薄”用地计划指标,等量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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