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2010172号提案的答复
提出的《关于规范校内教育职责 取缔校外辅导班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一些校外辅导培训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问题,教育部等部门今年2月份专门作出部署,启动了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4月份,我厅已经联合公安、工商、民政、人社等部门部署启动了专项行动,主要就是规范校内办学行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师德师风管理、课后服务和家长教育,多措并举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取得显著成效,截至6月底,已经对11661所中小学校办学规范情况进行了排查,对26613个校外辅导培训机构进行摸排统计,查出证照不符、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助推应试问题23577条次,全部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明确责任、跟踪整改落实。
针对您所提建议和规范治理校外辅导培训机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兼管、综合施策的原则,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规范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坚持疏堵结合,全面摸清底数,开展联合清查登记,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开展综合治理行动,按照“证照齐全”的原则,全部规范办学许可。按照登记许可的业务范围,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强调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不得参与组织学生考试和竞赛等,严格规范校外辅导办学行为。我们将公布各级校外辅导培训机构规范经营、办学监督举报电话,定期梳理校外培训机构的《白名单》《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切实加强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校内办学行为排查整改,严查严处课程开设不规范、作业多、考试多、义务教育考试招生入学等行为,注重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如您所建议,将重点排查整治音体美等课程开设不全、课程开设不足、搞阴阳课表、重智育轻其它的问题;重点排查学生作业多、教师不全部批阅作业、让家长代为批阅作业的问题;重点排查“非零起点”教学问题,严肃查处“上课不讲、课外讲”的问题。
三、严防严处教师有偿补课工作。3月8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强力严防严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一是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无论何种形式;二是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无论何种形式。
四、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2017年5月,我厅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导我省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下一步我们一是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二是创新服务形式、服务内容,通过组织志愿者、购买社会资源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课后服务。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设立课后服务专项经费,用于校外人员补助或购买社会服务。
五、强化家长教育引导。主要是通过家长学校教育、家校沟通等宣传普及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形成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