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2010720号提案的答复
提出的《关于科学合理安排高校学生传统文化节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华传统节日蕴藏着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载体。以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类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对引导大学生挖掘传统节日文化的内涵,感受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有重要意义。
我省历来重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工作。2016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高校美育课程要拓展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强化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要求高校,一要根据办学实际和办学特色,开发与山东传统文化相关的特色课程,供学生选择;二要加强学生艺术社团建设,为热爱山东快书、剪纸、泥塑、地方戏曲等传统文化项目的学生搭建展演与交流的渠道。2018年6月,我厅印发《关于开展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传承高校每年要结合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学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活动,充分展现传承项目的建设成果,并加强高校校际间、高校与中小学校、高校与社会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经验与成果交流,创新交流方式,丰富交流内容,共享建设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传统节日具有增强凝聚力、树立核心价值观、加深文化认同的重要作用,是集体的文化记忆。如何学习、传承、弘扬这些流传千年、意蕴丰富的文化记忆,让它们在新时代重现活力,是我们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光荣的使命。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鼓励高校利用节假日时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和传统节日相关的文化活动, 引导学生理解、认同中华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形成良好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