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2010174号提案的答复
提出的《关于建立产教融合保障机制 破除校热企冷僵局的提案》收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您提出的健全产教融合保障机制的建议,对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都很有价值。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当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近年来,我省从创新体制机制、出台优惠激励政策、实施项目推动等方面着手,强化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大力推进了产教协同育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搭建校企合作对话平台。我们分专业集群成立20个省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涵盖机械、化工、建筑、交通运输等20个专业大类,形成了由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院校和企业广泛参与的产教融合对话平台。依托这个平台,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技术规范的有效对接;建立了专业设置的“负面清单”和信息发布制度,支持特色、优势、新兴专业发展,限制和取消落后、过剩产业相关专业,初步形成了面向市场、优胜劣汰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开发了20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30个公共基础课程标准、147个中高职与应用型本科教育衔接的课程体系,明晰了培养定位,初步建立了对接行业企业标准的课程教学标准体系。
二、推动集团化办学。全省共组建170个各级各类职教集团,覆盖加工制造、冶金、轨道交通、装配式建筑、软件产业、现代物流、跨境电商等十几个产业(群),有力推动优质资源开放共享,促进了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教育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近三年,共遴选55对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项目,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极大激发了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活力。
三、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按照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思路,分四个批次遴选确定132个现代学徒制项目,每个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支持经费25万元,累计安排经费3300万元,试点培养学徒6600余名。通过组建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联盟、课题研究核心团队、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共享服务中心等措施,为试点院校和企业搭建合作交流的平台,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共享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
四、构建政策支持保障体系。出台《省财政厅 国税局地税局关于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了9方面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为接受学生实习实训支付的报酬等费用支出,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将学生实习实训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将校企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浮动幅度由20%提高到30%。
尽管近几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加深,但仍不能满足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特别是如何通过制度建设,如修改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教育的重要主体作用;如何利用财政等手段,鼓励企业更积极地参与校企合作。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有针对性地推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省政府分管教育和经济信息领导牵头,省发改、教育、人社、经信、财政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重大问题。
二是健全政策保障机制。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国家6部门颁布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研究制《山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推进办法》,明确校企合作各方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产教融合的工作格局,逐步增强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推动技术技能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矛盾的尽快解决。
三是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激励机制。联合经信等部门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评选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或教育型企业。对深度参与校企合作、行为规范、效果显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政策支持。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作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以及其他有关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指标。定期认定教育型企业,支持教育型企业在职教集团、专业指导委员会等相关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参与专业教学标准制定、课程标准开发等项目。
四是强化教育督导监管制度。县(市、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对职业学校、政府落实校企合作职责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定期发布督导报告,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以及行业组织,加强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监督、指导,推广效益明显的模式和做法,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做好管理和服务。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