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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依托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建议》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0103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11-03 14:42 浏览次数: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2010331号提案的答复



提出的《关于依托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我厅事项答复如下:

黄河三角洲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是全国唯一一家跨行政区域的国家级实验区。省教育厅大力支持黄河三角洲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为促进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发展,提升我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质量,2017年,我厅批复同意山东农业大学在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现代农业科教创业基地。2017年1月底,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3月13日,我厅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计字〔2017〕1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专家经过严格论证,并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审论证,形成《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2017年已由省政府行文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明确指出,“十三五”时期,要坚持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的严肃性,年度高等学校设置工作,包括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等相关事项,均须严格按照规划有序实施,未纳入设置规划的高等学校原则上不予受理。依托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教育资源,联合“全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大学联盟(GUPES)”,建设山东可持续发展工程学院未纳入《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在“十三五”期间,设立山东可持续发展工程学院不具备政策条件。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黄河三角洲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推动山东农业大学在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现代农业科教创业基地。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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