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一次
会议第12010322号提案的答复
提出的《关于预防大学生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一些非网贷机构针对在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一些地方“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套路贷”等问题突出,部分大学生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给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带来严重损害,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防范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职尽责,定期研究部署,积极配合金融、银监、公安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教育整治活动。认真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和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6年下半年,在全省高校集中开展了校园网贷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全省高校扎实做好教育引导和风险警示,强化校园网贷风险管控,完善学生资助服务工作,加大校园治安状况巡查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梳理汇总全省69所高校的排查情况,形成了《山东省教育系统校园网贷调查报告》,分别呈报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
二是及时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监管整治力度,防范和化解校园网贷风险,及时向全省高校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国银监会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做好“校园网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时分析研判学校上报的相关信息,研究提出解决措施。2017年6月份,针对“校园网贷”的形势发展,会同省银监局、省金融办、省人社厅会签并转发了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监分局、各市金融办、教育局、人社局、各高等院校以及各类金融机构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地区金融秩序的高度出发,严格落实“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的要求,从严整治校园网贷业务乱象,着力完善大学生校园信贷服务,鼓励引导合规机构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和金融产品,切实规范校园网贷市场秩序。2017年6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辛树人组织召开了“校园网贷”清理整顿工作协调会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网信办、金融办、经信委、公安厅、人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和龚正省长、李群常务副省长、王书坚副省长的批示精神,参会单位分别立足自身职能,对“校园网贷”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初步决定从在校大学生和放贷机构两个方面入手,采取加强教育引导、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协调联动、提供合法合规信贷服务等四项措施,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严加防范、严厉打击,确保“校园网贷”清理整顿取得实效。
三是协调联动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源头治理,加强思想引导,联合省公安厅、团省委、山东广播电视台、济南市公安局等部门,以高校作为主要宣传阵地,充分发挥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骨干队伍作用,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了警校共建“人人争当安全防范达人百万学子防电信诈骗”、“全民防骗 益呼百应”校园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活动,全方位强化青年学生的防骗意识和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发生。积极探索安全教育新形式,按照《山东省教育系统校园网贷调查报告》总结分析的时间节点和规律,为进一步防止网络诈骗、校园网贷等案(事)件发生,探索实行了安全教育前置,在高校新生录取阶段编制印发《山东省大学生新生报到安全指南》,督促各高校印制并随同《录取通知书》发放到每一位新生手中。
四是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建档立卡精准资助机制,认真落实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开展2017年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比对、资助帮扶工作和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大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7]1号),充分利用新生入学等有利时间节点和先进人物典型,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全面、系统、常态化地开展全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启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动全省156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效率,缩短学生办理贷款的时间,降低贷款管理成本。认真做好各类资助资金的申请发放工作,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56.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学生资助,资助并奖励学生达1153.8万人次,特别是在助力教育扶贫方面,全省投入4.04亿元,为15.6万名在各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免除了学费并发放助学金或生活补助。
您建议中提到的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的问题及有效预防大学生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的四条建议措施等既贴合实际,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我们虚心接受。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依据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加强风险警示和教育引导、加强风险源头治理、加强事后处置、加强困难学生帮扶等四个方面综合施策,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一)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警示和教育引导工作。
一是继续在“教”字上下功夫。督促指导高校充分利用专题讲座、校报校刊、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强化“校园贷”风险警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深化大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十个一”系列活动,强化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深化实行安全教育前置,充分利用高中毕业和大学新生入学这一有利时间节点,会同公安厅编印发放《致高三毕业生一封信》《防诈骗预警提醒》,推送到每一位学生或学生家长,同时继续编制印《2018山东省大学生新生报到安全指南》,随同大学录取通知书一并下发,充分运用近期发生的“套路贷”诈骗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普及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校园网贷风险知识,帮助学生增强防范意识。
二是继续在“引”字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督促指导高校深入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倡导树立文明、理性、科学的消费观,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树立诚实守信、责任担当的意识。
三是继续在“整”字上下功夫。督促指导高校进一步强化物防、技防、人防措施,加大校园治安状况巡查监管和排查整治力度,加强与金融、银监、经信、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协助做好校园网贷相关整治工作,净化校园环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同时,深入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
怀慰问长效机制和临时困难资助扶助办法,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源头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在前期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在全省部分高校组织开展校园网贷工作调查摸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网贷机构进一步严格落实“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的要求,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存量校园网贷业务。二是合理引导服务。会同有关部门,鼓励引导合规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和金融产品,督促指导相关银行完善大学生贷款资质审核、管理监督等相关流程和规章,切实规范校园贷市场秩序。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网贷机构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相关信息数据共享和风险预警工作,加强网络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依法依规处置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切实防范化解校园网贷风险隐患。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贷”事后处置工作。一是深化协调沟通。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沟通,积极协助加大对网贷机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校园网贷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舆论引导。与省网信办加强合作,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加强涉网执法联动和线上线下配合,推动校园网络诚信建设。三是强化舆情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对校园网贷出现的问题苗头、造谣生事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明真相、掌握舆情动态、处置不良有害信息,切实维护良好舆论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