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2010277号提案的答复
提出的《关于优秀传统文化进驻我省各级校园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小学是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加强广大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2008年我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将《传统文化》作为义务教育地方必修课程之一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从2009年起,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发了以弘扬优秀文化、塑造学生品质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文化课程,统一了课时开设要求,纳入地方必修课程管理,并将传统文化课程教材纳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范围,为农村学生免费提供,保证传统文化教育的质量。同时,审定通过了60余类地方选修课程,其中传统文化领域的课程资源占到六成以上。近年来,我厅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全省中小学生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活动、少年儿童书信文化系列活动、中华传统美德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传统节日主题教育等丰富多彩主题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育人效果。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为深化我省《传统文化》课程建设,2015年,我厅启动了小学、初中、高中一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标准研制工作。2016年4月,出台了《山东省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指导纲要》。2016年9月,我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受理传统文化课程教科书报审的通告》,组织开展了教科书审查修订工作。2017年秋季学期我省中小学全面启用了新修订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材。由此,山东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在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三个学段全面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的省份。
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传统文化教育教学工作。一是开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在开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方课程的基础上,挖掘语文、历史等学科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将其融入学科教学。结合德育课程一体化推进工作,每年遴选一批传统文化教育优秀案例、优秀课例。二是积极开展文化主题教育活动。以传统节日庆典、中华传统礼仪体验、研学旅行活动等为载体,开展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和文娱活动,让学生获得亲身体验和感受,促进认知领悟,使传统文化学习学习与思想品德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有机结合。通过宣传栏、黑板报、文化墙、校刊校报、广播站、校园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介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营造“以文化人”的校园环境。三是加强文化教育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儒家文化、红色文化、泰山文化、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等齐鲁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各类博物馆、民俗馆、科技馆、图书馆、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性教育资源,组织中小学生定期参观、考察,体验、交流,增强对传统文化的认知与理解。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