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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加强早教、幼教人才系统培训的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8054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11-03 13:19 浏览次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1805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早教、幼教人才系统培训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1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实施了第一、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学前教育纳入重大民生工程和精准扶贫项目,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保教质量明显提高。特别是自国家生育政策调整以来,我省积极应对、谋划“全面二孩”政策后的一系列问题。您的建议内容与我省当前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思路高度契合,2012年,我省出台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公办园编制核定工作,鼓励各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充公办园幼儿教师。据统计,2017年,幼儿园园长、教师29.1万人,比2011年增加幼儿教师15.9万余人,其中增加在编教师11225人,政府购买服务的聘任制教师16275人。同时,通过开展远程全员研修、骨干教师集中面授、贫困地区送教上门、齐鲁名师名园长建设工程等项目,提高了园长、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幼儿教师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所占比例由2011年的39.9%提高到的59.7%,提高了20个百分点。

围绕幼儿园长、幼儿教师培训我省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从2012年起,全省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教师通过山东省“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进行网络研修。截至目前,共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15万余人次。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每年开展不同主题的研修内容。2012年,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内容框架,培养我省幼儿园教师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2013年,以“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为主题,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幼教政策法规等进行专业解读,聚焦师德与幼教热点问题。2014年,研修内容以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提升为主题,重点围绕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科学组织与实施,开展专题学习。2015年,研修内容以“幼儿园园本教研活动的有效设计与实施”为主题,提升教师园本教研和可持续专业发展能力。2016年-2017年,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和“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主题,提升早教、幼教系统师资整体水平。二是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截至目前,共培训早教、幼教人才5000人次。由山东师范大学、齐鲁师范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英才学院、鲁东大学等有教师培训资质的高等院校进行组织实施,主要围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等内容,聘请全国知名幼教专家,采取专家讲座、论坛沙龙、考察观摩等方式,为各地培养一批种子教师,提升了幼儿园骨干教师的素质能力。三是举办省直“第一书记”帮扶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班。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书记”工作和行业扶贫工作的要求,根据我厅教育行业扶贫工作有关部署,举办山东省省直“第一书记”帮扶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班。仅2017年培训园长215人,教师1285人,共计1500人。帮助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掌握幼儿园管理基本规范,了解幼儿园课程特点、主要形式及实施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提升园长自身专业发展和教师对课程的理解力和执行力。

目前,我省正在制定《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完善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管理,重点保障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举办的实验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2018年,按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建立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动态管理制度,及时为公办幼儿园补充教师。完善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机制。继续实施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和七年制本科贯通培养。实施公费师范生乡村幼儿教师培养,按照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2018-2020年每年招收一批公费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培养高层次的幼儿教师。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到2020年完成一轮幼儿教师全员培训。

今后我们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精神,根据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扩大专科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加大对园长幼儿教师培训力度,为我省培养一大批关爱幼儿、擅长保教的园长、幼教教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学前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感谢您的中肯建议。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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