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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进一步强化师范教育,培养急需教育人才的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8007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11-03 13:16 浏览次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18007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师范教育,培养急需教育人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工作就要抓住、抓紧教师队伍建设这个关键。今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以中央文件下发的第一个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高瞻远瞩,内容丰富,绘就的蓝图振奋人心,明确提出“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最近一段时间我省积极部署,研究制定我省的教师队伍建设文件,相信在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指引下,沿着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指明的方向,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必将迎来新的春天。

一、师范教育弱化问题。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明确指出,“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严控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我省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教师队伍建设文件,对师范类高校、教师教育培养培训等加大了政策调控力度。

二、教师门槛过低问题。2013年,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对小学、幼儿园、初中等教师资格认定提高了学历要求。今年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发〔2018〕4号中明确指出,“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下一步,我省将结合贯彻落实中发〔2018〕4号文件,进一步提高教师入职要求,切实解决教师门槛过低问题。

三、教师队伍不稳定问题。教师队伍的稳定直接关乎教育质量。近几年,我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2014-2016年,相继印发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鲁政办发〔2015〕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等一列文件,完善教师编制管理,提高教师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发放农村教师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和乡村教师交通补助,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多措并举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自2016年起,省财政新设“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专项资金,实施免费师范生全科教师培养,开展大学生乡村学校支教,着力健全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乡村教师培养模式。我省还出台了对毕业后自愿到财政困难县农村中小学任教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补偿大学学费政策,仅2017年省财政下达资金达2193万元。通过落实学费补偿政策,吸引毕业生到农村和基层地区任教。

今年,我省将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计划,我们将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师范教育,积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十九大精神,实现(中发〔2018〕4号)提出的,“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注,感谢您的中肯建议。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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