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18058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提出的《关于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我厅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认真抓好政策落实,着力补齐乡村教育短板。2015年3月,省教育厅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等4个文件。2015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2016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农村教育师资力量配备。
一是完善编制标准。明确提出以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中小学年级数(教学班)达不到标准班额的,小学按照每年级(教学班)配备2.4名、初中按照每年级(教学班)配备3.7名;对育龄妇女较多、教学任务重等中小学,可按5%的比例增加教师编制。
二是创新中小学编制管理方式。针对中小学满编超编的县(市、区)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和乡村学校的现实需要,我省创新编制管理方式,设立临时周转编制,在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收回的编制,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补充。全省17市均已建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
三是加大补充力度,做到“有编即补”。完善招聘办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可由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同级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可以县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2017年,全省招聘中小学教师4.14万人,重点补充乡村学校和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急需师资。
四是全面实施“县管校聘”改革,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2015年以来,我省以省为单位整体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让教师由“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优化教师交流管理工作机制,教师交流不再占用用编进人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商有关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每年交流轮岗的教师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10%。教师交流工作完成后,编制、人事部门及时办理入编、调配手续。通过“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破除了师资均衡配置的制度障碍,盘活了教师存量,提高了资源效益。截至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均已启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了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五是改革乡村教师培养模式,提高师范生从教能力。2016年,我省开始实施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计划3年培养1万名免费师范生,上学不缴费,预留编制、岗位,毕业后直接到农村学校任教。为促进教师教育改革,缓解边远乡村学校缺乏年轻学科教师问题,我厅每学年安排2万名师范生到乡村学校实习支教,其中1.4万名安排到52个财政困难县,省财政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六是加强农村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强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力度。开展了对省直“第一书记”帮扶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的集中培训项目,完成对7005个省定贫困村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7年共培训校长(园长)、教师近4万人。实施西部经济隆起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以跨市、县(市、区)对77个受援县(市、区)中小学支教为主,落实西部经济隆起带人才支持计划500人;以跨县(市、区)支教和安排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及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为主,落实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1000人。
七是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增强职业吸引力。大幅度提高教师职称比例。从2016年起,中学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小学高、中级分别提高7个百分点,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再上浮1-2个百分点。既缓解了多年来积攒的评聘矛盾,又大大地拓展了教师职业发展空间,为教师交流提供岗位条件保障。积极促进教师待遇的落实。通过纳入省政府专项督查和经常性的调度、宣传等方式,推动各地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惠师政策。如:农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人均每月增资约500元;10个市已出台了提高班主任津贴的文件;发放乡村教师交通补助或开通班车,补贴标准每月50-300元;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实施了乡村教师健康体检制度等。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另外,部分县(市、区)落实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政策,并通过团购、统一建设教师公寓等形式对乡村教师城区购房给予优惠。
八是建立并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到2017年底已经完成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颁发荣誉证书的统计工作,对全省符合颁发条件的人员,将按照教育部发放计划分批发放。在评选表彰等方面也有侧重点的向乡村教师倾斜。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以农村学区为单位设立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聘期内享受特级教师津贴。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加强调度,督促各地抓好省定文件的落实,确保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交通补助、周转房建设等各项政策的落地。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