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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后学前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80496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11-03 11:40 浏览次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1804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提出的《关于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后学前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1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实施了第一、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学前教育纳入重大民生工程和精准扶贫项目,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特别是自国家生育政策调整以来,我省积极应对、谋划“全面二孩”政策后的一系列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人口监测系统和预警机制。我省高度重视人口统计工作,建立了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逢0的年份进行人口普查),以抽样调查为主体的统计调查制度。其中,人口普查已经进行六次,人口抽样调查安排在非普查年份进行。通过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全省及各市可以较为准确的掌握本辖区一年内的常住人口总量、出生率、出生人口、死亡率和死亡人口等相关数据。相关数据资料通过《人口普查公报》《统计年鉴》等形式对社会公布。二是及时调整资源布局。指导各市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通过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省累计投入资金200多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万处,新增学位150多万个。三是优化教师资源。2012年,我省出台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公办园编制核定工作,鼓励各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充公办园幼儿教师。据统计,2017年,幼儿园园长、教师29.1万人,比2011年增加幼儿教师15.9万余人,其中增加在编教师11225人,政府购买服务的聘任制教师16275人。同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通过开展远程全员研修、骨干教师集中面授、贫困地区送教上门、齐鲁名师名园长建设工程等项目,提高了园长、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幼儿教师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所占比例由2011年的39.9%提高到的59.7%,提高了20个百分点。

目前,省委、省政府正在制定《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其中,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是一项重要任务。下一步,我们将争取从以下三个方面突破,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后学前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问题。

一是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为应对人口增长带来的压力,我省将加快幼儿园建设,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18-2020年,计划每年新建幼儿园2000所,新增学位50万个。通过实施城镇幼儿园建设工程、农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民办幼儿园总数的50%以上。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管理,重点保障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举办的实验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2018年,按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建立公办幼儿园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动态管理制度,及时为公办幼儿园补充教师。完善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机制。继续实施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和七年制本科贯通培养。实施免费师范生乡村幼儿教师培养计划,按照免费师范生培养政策,2018-2020年每年招收1500名,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培养高层次的幼儿教师。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到2020年完成一轮幼儿教师全员培训。

三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县(市、区)级政府切实承担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级政府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加大对县(市、区)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省级财政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结合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对幼儿园建设及提升、落实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的教师缴纳“五险一金”、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进行奖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2018年,我省还将制定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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