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基字〔2017〕16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1.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docx
2.山东省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docx
3.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