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高函〔2017〕19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建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8号)要求,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公示,确定了山东省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名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工作职责
(一)参加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和咨询活动。
(二)参加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评审活动。
(三)参加全省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材、基地等遴选或评审活动。
(四)参加全省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活动。
二、入库导师管理
(一)入库导师聘期为两年,由省教育厅颁发电子聘书,可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管理系统”(http://221.214.56.13:8385/)进行电子聘书的查询、下载和打印。
(二)导师考核:对入库导师定期考核,每年由导师本人通过管理系统填写年度工作情况,由推荐学校考核,报省教育厅备案。视年度考核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资源共享: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导师库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有关导师信息(电话、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信息除外)通过系统公开,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可根据有关创新创业教育的项目评审或教育教学等活动的需要,从导师库中选聘人员参加。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