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通过接受优质职业教育,掌握专业技能,顺利就业创业,实现家庭脱贫解困,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4号),启动实施2017年度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确定部分办学水平较高、培养质量好的高职院校,安排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招收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017年,我省将安排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选择应用性、实用性强,就业水平高的“热门”专业,优先安排订单式培养专业,面向我省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单独进行招生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1170人。凡属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且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参加我省2017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考生,均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在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的同时,还可以填报高职院校常规计划志愿。录取时,先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院校常规计划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