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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划
发布日期: 2017-06-06 00:00 浏览次数:

  滨州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为推进全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要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彻底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维护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

  经过2年的努力,彻底消除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现象,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中学班额不超过50人。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能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

  三、实施范围和主要环节

  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覆盖全市城市、县城、乡镇(办)驻地公立、教育系统的普通中小学。

  (一)摸清存量,测算增量。各县(区)对辖区内城镇中小学逐一摸底清查,准确掌握现有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情况,分析大班额形成的原因,根据大班额现状及本地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综合参照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计生政策调整、高中选课走班等因素,测算需要增加的学位数、班数、学校数和教职工需求数。

  (二)立足调研,科学规划。在摸清存量、测算增量、调整优化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教育会同编办、财政、人社、国土资源、住建、规划、金融等有关部门,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确定新建、改扩建学校数量以及与之有关的建设用地、建设资金和教师补充数量等有关事项,列出建设项目清单,明确建成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细化落实,扎实推进。各县(区)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鲁政办字〔2015〕152号文件精神,细化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规划,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及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要分学期、分年度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抓好开工、施工、竣工各个环节,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四、工作机制

  解决“大班额问题”按照“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的原则,实行市政府统一组织,县(区)级政府负责实施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市、县(区)主要领导对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负总责。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本地的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在相关部门设立办公室,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工程资金,组织编制和审定各县(区)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对校舍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进度及校舍建设质量;编发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市与县(区)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各级政府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价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与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工作统筹推进。各县(区)政府要按照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确定重点任务,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教育、编制、发改、财政、人社、住建、国土资源、环保、规划、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合力推进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

  (三)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优先保障。充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融资形式,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增加大额长期信贷资金和政策性贷款规模,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鼓励商业银行为解决大班额问题提供金融服务。探索灵活融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四)强化招生管理。以初中招生服务范围为基础设立义务教育学区,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对口入学为适龄儿童入学基本方式,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政策。各县(区)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将每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坚决落实义务教育“零择校”政策。

  (五)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定期督查,对各县(区)解决大班额问题情况进行通报,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区)将分年度班额控制数和新增学位数等大班额问题解决目标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解决大班额问题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委托第三方对各县(区)中小学大班额情况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滨州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

  (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要求和省政府解决大班额问题电视会议精神,确保2017年底彻底解决全市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编制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教育工作全局,突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按照“特事特办、综合施策、用好存量、扩大增量”的原则,调整完善学校建设规划,保障学校建设用地,足额均衡配置师资,加大财政金融投入,确保2017年全面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改善教育民生。

  二、规划依据

  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2、《城市用地分类和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44号)。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将专项规划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分析教育设施现状,科学预测生源变化趋势和增量,正确把握形势和政策,把解决大班额问题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相结合。

  (二)遵循规律,以人为本。学校设置要遵循教育规律,兼顾学校规模和就近入学的要求,综合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服务半径和就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和教育资源配置。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解决大班额问题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建设,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工程质量。

  (四)完善机制,按需补充。按照学校核定编制,遵循师资均衡配置的原则,合理调配、补充解决大班额所需师资,确保师资到位。

  四、现状分析

  我市共有普通中小学489所(不含民办、企业办、其他部门办学校以及辖区内油田学校),在校生40.78万人,班数8648个。其中有312所学校存在大班额问题,占学校总数的64%;共有大班额班数4230个,占总班数的49%。分学段看:小学、初中、高中分别有大班额班数2361个、953个、916个,分别占班数的45%、42%、78%,高中大班额问题比较普遍。分城乡看:城镇和乡村学校大班额班数分别为3646个、584个,所占比例为59%、24%,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相对集中。分县区看:大班额班数比例除市直学校(82%)最高外,惠民县(65%)、邹平县(57%)、滨城区(55%)大班额班数比例均在半数以上。滨城、沾化、惠民、阳信、无棣5县区均存在70人以上班额,全市最高班额79人,大班额问题比较突出。从产生的原因来看,因校舍不足的学校116处,占大班额学校总数的37%;因教师数量不足的学校107处,占大班额学校总数的34%;因计生政策等“增量”原因的学校89处,占大班额学校总数的29%。

  五、规划目标及年度计划

  (一)总体规划

  1.校舍建设。根据2年内彻底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工作要求,2015-2017年,全市共需新增学校80处、改扩建学校228(228)(说明:只是校舍建设,不包含只增加教师的学校)处,新建校舍830幢、建筑面积444.2万平方米、规划投资129.56(129.56) (说明:只是校舍建设,不包含增加教师后的经费)亿元,共需土地9769亩,建成后新增班数4469个、新增学位17.7万个。具体情况为:

  市直新增学校1处、改扩建学校2处,新建校舍17幢、建筑面积7.36万平方米,规划投资2.04亿元,需新征土地120亩,建成后新增班数87个、新增学位3610个;滨城区新增学校9处、改扩建学校12处,新建校舍71幢、建筑面积46.39万平方米,规划投资14亿元,需新征土地734亩,新增班数590个,新增学位2.55万个;沾化区新增学校4处、改扩建学校53处,新建校舍106幢、建筑面积55.86万平方米,规划投资14亿元,需新征土地209亩,建成后新增班数481个、新增学位1.52万个;惠民县新增学校17处、改扩建学校25处,新建校舍115幢、建筑面积48.01万平方米,规划投资17.41亿元,需新征土地2933亩,建成后新增班数505个、新增学位1.99万个;阳信县新增学校2处、改扩建学校41处,新建校舍192幢、建筑面积80.76万平方米,规划投资20.23亿元,需新征土地1494亩,建成后新增班数555个、新增学位1.52万个;无棣县新增学校10处、改扩建学校28处,新建校舍63幢、建筑面积39.76万平方米,规划投资12.38亿元,需新征土地1036亩,建成后新增班数536个、新增学位2.58万个;博兴县新增学校4处、改扩建学校17处,新建校舍31幢、建筑面积36.65万平方米,规划投资12.23亿元,需新征土地578亩,建成后新增班数263个、新增学位1.03万个;邹平县新增学校22处、改扩建学校24处,新建校舍146幢、建筑面积84.74万平方米,规划投资22.03亿元,需新征土地1073亩,建成后新增班数1073个、新增学位4.4万个;滨州经济开发区新增学校2处、改扩建学校6处,新建校舍45幢、建筑面积21.58万平方米,规划投资5.41亿元,需新征土地365亩,建成后新增班数188个,新增学位8953个;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学校2处、改扩建学校2处,新建校舍25幢、建筑面积13.52万平方米,规划投资4.35亿元,需新征土地245亩,建成后新增班数96个、新增学位4043个;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新增学校2处、改扩建学校2处,新建校舍17幢、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规划投资2.7亿元,需新征土地488亩,建成后新增班数95个、新增学位4419个。

  2.师资配置。根据足额均衡配置师资的工作要求,2015-2017年,全市共需新增教师3590名,其中增编2910名、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680名,新增教师年度经费1.4亿元,县域内教师调剂576人。具体情况为:

  市直需新增教师101名,其中增编85名,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16名,新增教师年度经费505万元;滨城区需新增教师650名(增编)、区域内调剂教师514名,新增教师年度经费2340万元;沾化区需新增教师791名,其中增编692名、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99名,新增教师年度经费3802万元;惠民县需新增教师260名(增编),新增教师年度经费1300万元;阳信县需新增教师624名(增编)、新增教师年度经费1358万元;博兴县需新增教师47名(增编),新增教师年度经费188万元;邹平县需新增教师308名,其中增编124名、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184名,新增教师年度经费1445万元,县域内调剂教师49名;滨州经济开发区需新增教师332名,其中增编124名、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208名,新增教师年度经费1511万元,区域内调剂教师10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需新增教师196名,其中增编23名、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173名,新增教师年度经费721万元;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需新增教师281名(增编),新增教师年度经费729万元。

  (二)分年度实施计划(说明:我们是按计划开工时间统计的,请按省厅数据公示吧)

  1. 2015年度。全市共需新增学校15(15)处、改扩建学校39(39)处,新建校舍165幢、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规划投资26.2亿元,共需土地2370亩;新增班数37个,新增学位895个。

  2. 2016年度。全市共需新增学校26(26)处、改扩建学校89(89)处,新建校舍598幢、建筑面积215.76(215.76)万平方米、规划投资63.47(63.47)亿元,共需土地4731(4731)亩;共需新增教师1124名、新增教师年度经费9477万元,县域内教师调剂38名;新增班数916个,新增学位3.56万个。

  3. 2017年度。全市共需新增学校39(39)处、改扩建学校100(100)处,新建校舍278幢、建筑面积138.5万平方米、规划投资39.86(39.86)亿元,共需土地2667.22(2667.22)亩;共需新增教师2466名、新增教师年度经费18321万元,县域内教师调剂538名;新增班数3516个,新增学位14万个。

  六、规划实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大班额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力牵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大班额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把解决大班额问题列入重要议程,确保专项规划顺利实施。

  (二)突出重点,破解难题。解决大班额关键是“用地、用人、用钱”的问题。要通过新增用地指标、盘活存量土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优先保障解决大班额用地问题,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及时补充专任教师,增加大额长期信贷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等,在政策上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

  (三)规范管理,确保实效。各地要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对每所学校的建设内容和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和全程管理,规范项目运作程序,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和管理使用安全高效。新建工程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坚持勤俭节约,杜绝超标准建设和奢华浪费。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发生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

附件:1.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汇总表.xls

      2.2015年度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明细表.xlsx

      3.2016年度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明细表.xlsx

      4.2017年度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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