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23个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
发布日期: 2017-06-19 00:00 浏览次数:

  按照国务院、教育部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于3月-5月份分批组织专家130人次,对未通过国家认定的2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分别进行省级评估和过程性督导工作。

  督导评估组在每个县抽取30 所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查阅了有关档案、资料和账册,进行了公众满意度调查。每县召开由县委或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校长参加的现场反馈会,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汇总相关材料向有关县政府印发书面反馈意见,要求根据整改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标准,采取措施,全面整改。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并根据复查情况适时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国家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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