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外处函﹝2017﹞2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科(处)室:
2016年年底我厅开展了全省2016年度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数据统计工作,在各市教育局及有关院校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下,统计工作已于近期顺利完成。此次统计工作有利于我们全面了解全省教育交流与合作现状,为做好2017年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规划提供了依据。
近日,教育部国际司下发了《关于请协助统计2016年在华外籍学前和中小学生人数的通知》(教外司留【2017】39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2016年在华外籍学前和中小学生人数统计工作。我厅负责我省统计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2016年内,持外国护照在中国境内学前教育阶段、初等教育阶段和中等教育阶段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学习的国际学生。
二、统计类别
统计类别包括长期生和短期生两类。长期生是指具有学籍且在校学习了6个月(含)以上的全日制学生。短期生是指以学习为目的在校学习4周(含)以上、6个月以下的交流生或语言生。
三、其他要求
请真实、准确、完整地统计相关数据、填写附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统计数据纸质稿和Excel电子表分别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处。通知及附表模板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官网()处室函件栏下载。
联系人:桂俐 电话:0531-81916580
传真:0531-86109553 邮箱:guili@sdedu.gov.cn
山东省教育厅国际处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