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山东省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函〔2016〕12号)文件,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说课比赛选手进行了评审,拟确定许建秀等48名教师为一等奖,董峰等113名教师为二等奖,刘凤云等57名教师为三等奖。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5日至9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至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81916516。传真:0531-81916517)。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