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巨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8-23 00:00 浏览次数: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8号)的要求,2015年12月10日—12月12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组对巨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期间,督导组随机抽取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账册,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估,并开展了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督导结束,现场召开了反馈会议,向巨野县人民政府口头反馈督导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之后,经汇总分析,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巨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要求巨野县按照省级督导评估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整改期后,又组织督导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现将对巨野县督导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巨野县义务教育概况

  巨野县现有人口107.38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204所(其中,小学16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初中31所,含民办学校8所),教学点61处,小学在校生101518人,初中在校生34723人,小学专任教师5436人、初中专任教师2305人。

  二、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综合县自评、市复评和省督导评估情况,经整改复查认定,巨野县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153所,基本达标学校43所,达标及基本达标学校占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100%。巨野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标准。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一)主要成绩和经验

  1.注重制度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政府印发了《巨野县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镇街区政府和教育、财政等职能部门的教育职责,细化分工,实施目标管理,积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实施标准化建设, 改善学校办学条件。2012年以来,巨野县政府累计投资3.73亿元,用于新建校舍、运动场地、购置微机及触摸屏一体机、建设实验室、购置图书、添置教学仪器。

  3.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师资水平。重视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等。加强新教师补充力度。近两年每年招考392人,其中322人充实到初中小学教学一线。开展送教下乡、帮扶助教活动,支持薄弱学校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学校校舍不足,存在大班额问题;个别学校运动场地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学校实验室数量不足,部分学校教育装备须进一步补充;部分学校教师结构不合理,个别学校师生比达不到规定要求。

  (三)政府推进工作结论

  经过省级督导评估,巨野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为91.3分,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四、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

  依据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对巨野县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进行测算,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为0.56、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为0.48,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按照要求,在对巨野县进行省级督导时,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按照不低于巨野县常住人口1.5‰的要求,发放问卷2067份,回收有效问卷1963份,实地访谈30人,经统计分析,问卷调查公众满意度达到92.31%,总体评价为满意。

  综合上述,我们认为:巨野县符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条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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