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安排不少于我省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3%的招生计划,定向招收我省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列入一批本科招生计划的所有省属高校均按比例承担招生任务。我省省级财政困难县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的62个县(市、区)纳入高校专项计划。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招生实施区域农村(农业)户籍、且具有实施区域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考生均可报考。专项计划的实施将为更多的农村和贫困地区孩子提供更多的重点高校入学机会,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助力贫困地区贫困家庭脱贫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证招生的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我省还进一步细化报考资格和审核程序,明确申报审核程序、审核责任主体、公开公示办法、监督和责任处理规定等,从而确保专项计划招生阳光下运行,切实惠及我省广大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