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及申报通知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评审,拟定369项资助经费项目和446项自筹经费项目列入2015年高校科研发展计划,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科研处(邮编:250011,电话:0531—81916533、81676759,传真:0531—86109561)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拟立项资助经费项目名单.xls
2.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拟立项自筹经费项目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