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高度重视“全面改薄”工作,坚持把其作为缩小与发达市办学条件差距的重大机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措施、推动责任落实“三项举措”,有效促进了“全面改薄”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全面改薄”工作领导小组,真正从领导层面加强对“全面改薄”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全面改薄”工作扎实推进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是强化制度措施。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明确了“全面改薄”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实施原则,并提出了任务要求。
三是推动责任落实。在教育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签订了《菏泽市全面改造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目标责任书(2015年度)》,并提出了奖励与处罚措施:年底,市政府将对“全面改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组织验收。对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区予以表彰,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区给予通报批评。市政府将“全面改薄”工作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作为对县区年度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分配“全面改薄”工作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