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教育评价制度 多维度多元评价教育
——四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张士俊 范宗武
教育评价制度对教育教学有强有力的引领作用,是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健全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改革学校校长评价制度、改革教师评价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教育评价制度的意见。
《意见》提出的完善教育评价制度举措的鲜明特色是,评价教育不再是依靠考试成绩、升学率的单纯维度,而是由多项指标组成、多方参与的多维度、多元评价教育。这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如何评价一个县域的教育质量?过去是看升学率,现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是看学生学业水平、学生学习动力、学生课业负担、班额标准化、师生关系、教师教学方式、校长课程领导力、家长满意度等多项指标。只有这样多维度地评价县域教育质量,才能准确、全面地得出评价结果,才能诊断出县域教育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才能为中小学校改进教育教学行为指明方向。这样的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符合学生自身健康、全面、主动发展的要求,是科学的县域教育发展政绩观的体现。关键是要让这样的科学政绩观广为人知、深入人心。《意见》要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此举一方面是监督,另一方面也是宣传。要让科学、健全的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在舆论的声势上压过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县域教育的做法。
评价学校和校长对于学校办学的导向作用是明显的。特别是作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一项重要内容的校长职级制实施后,如何保障学校和校长的办学行为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就显得尤为重要。《意见》用“底线管理+特色发展”形成了评价学校和校长的多重维度。把党的建设、团队建设、规范办学、安全稳定、民主管理、廉政建设等纳入底线管理指标,把学生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课程开设开发、文化特色建设、改革创新等作为特色发展指标。这就纠正了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校长的单一维度评价的做法,把学校和校长的注意力转移到在规范办学的基础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上来。应当在社会上大张旗鼓地宣传多维度评价学校和校长的结果,使社会对一所学校的办学实力和育人成绩有全面、准确的认识。这既是对好学校、好校长办学成绩的肯定,也是对片面以升学率排学校办学质量名次的匡正。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基础,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如何评价教师的工作,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的导向和质量,必须以全面、科学、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单纯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教师,是对教育教学本质的扭曲,是对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误导。在这样的片面评价下,有些教师明知自己的做法违背育人规律,但为了考试排名和升学率高低的评价,也违心地屈服于“应试教育”的模式。《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单纯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教师”,而要“把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一位好教师,在生源同等的情况下,他(她)的学生考试成绩也应该是好的。问题在于不能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教师,而应该让教师放下追求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这个包袱,轻装上阵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全面发展了,考试成绩提高是顺理成章之事,而不是以牺牲学生身心健康、牺牲全面发展为代价换来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全社会都应当通过科学的评价让教师放下追求升学率这个包袱,为教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工作“撑腰”。只有采用多维度、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指标,由学校、学生、教师、社会多元参与,全面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工作绩效,才能使教师评价真正起到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目的。
只由教育内部实施对教育的评价,有时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各种利益的羁绊。应当推进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建立,让教育评价制度呈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意见》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学校办学水平、校长办学业绩、学生体质和课业负担等进行评价。由第三方开展学生、家长评价学校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项工作。“局外人”实施对教育的评价,相对超脱,可以做好许多教育行政部门自身不便于组织开展的工作。
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多维度多元评价教育,要比单纯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教育、单纯由教育行政部门实施评价复杂得多。应当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人们对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认识,了解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摒弃“应试教育”的教育评价观,真正把完善教育评价制度的改革视作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这需要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科学实践,需要大张旗鼓的舆论宣传,需要全社会汇聚合力。